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進行綜合檢查作業時,發泡倍率應在幾倍以上?
- A2
- B3
- C5
- D8
正解 C — 5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之發泡倍率判定值。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泡沫滅火設備綜合檢查之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檢查方法為切換緊急電源、由任一泡沫消防栓進行放射試驗,並依附表之發泡倍率及 25%還原時間測定方法測其發泡倍率與混合比率;判定方法明定「放射壓力應符合設計圖說;發泡倍率應在 5 倍以上,其混合比率應為設計時之稀釋容量濃度」,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2 倍遠低於判定門檻,泡沫幾與水溶液無異,無法在油面形成阻隔蒸氣的覆蓋層,應判不合格。
- (B)
3 倍仍未達 5 倍,判定方法並未設此中間門檻。
- (C)
5 倍與判定方法所載「發泡倍率應在 5 倍以上」相符,為應選者;固定式低發泡之綜合檢查判定亦為同一數值。
- (D)
8 倍不是判定值,此數字易與膨脹比混淆——《設置標準》第 70 條低發泡為膨脹比二十以下、高發泡為八十以上一千以下,並無 8 之分界。
記憶點
泡沫綜合檢查,不論固定式低發泡或移動式,發泡倍率一律「5 倍以上」。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發泡倍率的定義是未混入空氣前之泡沫水溶液量與最終發泡量之比率。基準附表的測定方法是以內容積 1400ml 之泡沫試料容器二個搭配泡沫試料採集器,泡沫盛滿後以直棒推平、清除多餘泡沫,再依公式「1400ml ÷ 扣除容器重量後之淨量(g)=發泡倍率」計算;混合比率則以糖度計法或比色計法測定。與之搭配的 25%還原時間,指自所採集之泡沫消泡為泡水溶液量,還原至全部泡沫水溶液量之 25%所需時間,著重水之保持能力與泡沫流動性。附表舉例:泡沫試料淨重 180g,25%容量值為 180÷4=45(ml),若記錄顯示經過 2 分鐘排液 40ml、2.5 分鐘排液 50ml,則以(45-40)÷(50-40)=1/2 內插,得 2.25 分鐘。
設置端請對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80 條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同一樓層各泡沫瞄子放射量應在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但全部泡沫消防栓箱數量超過二個時以同時使用二支泡沫瞄子計算;泡沫瞄子放射壓力應在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或 0.35MPa 以上;泡沫原液應使用低發泡;在水帶接頭三公尺範圍內設置泡沫消防栓箱,箱內配置長二十公尺以上水帶及泡沫瞄子乙具,箱面表面積應在零點八平方公尺以上,標明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字樣,並在箱上方設置紅色幫浦啟動表示燈。
易混淆概念對照:膨脹比是設置端選擇泡沫放出口的分類依據(第 70 條,二十以下為低發泡用泡沫噴頭或泡水噴頭,八十以上一千以下為高發泡用高發泡放出口);發泡倍率則是檢修端實測的性能判定值(5 倍以上)。兩者名稱相近但用途、數值皆不同,命題常刻意並列設陷。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