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06 單選 · 1.25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緊急廣播設備之揚聲器裝設於樓梯間時,垂直距離至少每 X 公尺設一個揚聲器,且該距揚聲器 1 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應符合 Y 分貝以上,X 與 Y 分別為何?

  1. AX=15 公尺,Y=92 分貝
  2. BX=10 公尺,Y=87 分貝
  3. CX=15 公尺,Y=87 分貝
  4. DX=10 公尺,Y=92 分貝

正解 A — X=15 公尺,Y=92 分貝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6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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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3 條緊急廣播設備揚聲器設於樓梯間之垂直距離與L級揚聲器之音壓。

正解理由

依第 133 條第二款第五目,揚聲器設於樓梯或斜坡通道時,至少垂直距離每十五公尺設一個L級揚聲器;同條第一款之音壓表所定L級揚聲器,距揚聲器一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在九十二分貝以上。X 為 15 公尺、Y 為 92 分貝,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X 為 15 公尺、Y 為 92 分貝,與第 133 條第二款第五目之垂直距離及第一款L級之音壓均相符。

  2. (B)

    X 為 10 公尺者,是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定從各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十公尺以下,屬水平距離而非樓梯之垂直距離;Y 為 87 分貝亦非L級之音壓值。

  3. (C)

    X 雖為 15 公尺,與第二款第五目相符,但樓梯或斜坡通道所應設者為L級揚聲器,其音壓為九十二分貝以上,Y 寫 87 分貝與該級不符。

  4. (D)

    Y 為 92 分貝雖為L級之音壓,惟 X 寫 10 公尺,與第二款第五目所定垂直距離每十五公尺設一個之規定不符,二項條件未同時成立。

記憶點

樓梯間垂直每十五公尺一個L級揚聲器,L級音壓九十二分貝以上;十公尺是廣播區域內的水平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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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廣播設備的應設依據是第 22 條:依第 19 條或第 21 條規定設有火警自動警報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建築物,應設置緊急廣播設備。第 133 條第二款把揚聲器分成兩組規定,一組是依廣播區域面積選級別,廣播區域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時設L級揚聲器,超過五十平方公尺一百平方公尺以下時設L級或M級揚聲器,在五十平方公尺以下時設L級、M級或S級揚聲器;另一組是距離規定,第四目為從各廣播區域內任一點至揚聲器之水平距離在十公尺以下,第五目為設於樓梯或斜坡通道時至少垂直距離每十五公尺設一個L級揚聲器。

第三款則給了性能設計的例外:樓梯或斜坡通道以外之場所,若廣播區域內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依該款公式求得之音壓在七十五分貝以上,或廣播區域之殘響時間在三秒以上時距樓地板面一公尺處至揚聲器之距離在公式求得值以下者,不受第二款第四目之限制。

分區與鳴動另有專條。第 134 條規定每一廣播分區不得超過一樓層,室內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應垂直距離每四十五公尺單獨設定一廣播分區,其地下層部分另設定一廣播分區,建築物挑空構造部分所設揚聲器音壓符合規定時該部分得為一廣播分區。第 135 條規定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時,火警音響之鳴動準用第 113 條,音響警報應以語音方式播放。第 136 條規定啟動裝置各樓層任一點至其步行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設在距樓地板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範圍內,第十一層以上之各樓層、地下第三層以下之各樓層或地下建築物應使用緊急電話方式啟動。

音壓數值可與第 131 條第二款並列記憶:火警警鈴在規定電壓下,離開火警警鈴一百公分處所測得之音壓在九十分貝以上;而L級揚聲器是距揚聲器一公尺處九十二分貝以上。另依《緊急廣播設備用揚聲器認可基準》壹、十四、標示,揚聲器上應標示廠牌或廠商名稱、型式及型號、製造編號、製造年份、標稱阻抗、額定輸出功率與音壓位準等級及接線方式。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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