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距離光源 2 公尺處的減光率為 20%,則當與光源的距離加倍時,其減光率約為多少%?(提示:log(80)≒ 1.903,log(64)≒ 1.806)
- A44
- B40
- C36
- D32
正解 C — 36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40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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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以朗伯-比爾定律計算不同光程下的減光率。
正解理由
依朗伯-比爾定律 I=I0·exp(−Cs·L),同一煙層的減光係數 Cs 為定值,透光率隨光程 L 呈指數衰減。距離 2 公尺時減光率 20%,即透光率 0.80;距離加倍為 4 公尺時光程加倍,透光率為原值的平方 0.80²=0.64,減光率為 1-0.64=0.36,故選 C。
演算步驟
- 透光率 T=I/I0;
- L=2 公尺時 T1=1-0.20=0.80。
- 減光係數 Cs=(1/L)×ln(1/T)=(1/2 公尺)×ln(1/0.80)=0.1116(1/公尺)。
- L=4 公尺時 T2=exp(−0.1116×4)=0.64,減光率=(1-0.64)×100%=36%。
- 以提示驗算:(2-1.806)÷(2-1.903)=2.00,恰等於光程倍數,可知 4 公尺處透光率為 64%。
逐項排除
- (A)
44% 對應透光率 0.56,衰減過度,與 0.80² 不符。
- (B)
40% 是把 20% 乘以 2 的線性外推,忽略指數衰減。
- (C)
正確:透光率 0.80²=0.64,減光率 36%。
- (D)
32% 對應透光率 0.68,與提示的 log(64) 所指的 0.64 不符。
記憶點
距離加倍看透光率平方,20% 變 36%,不是 40%。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火場能見度的量化以朗伯-比爾定律為基礎。光通過含煙介質時強度依 I=I0·exp(−Cs·L) 呈指數衰減,Cs 稱為減光係數,單位為每公尺,L 為光程長度。由此可導出 Cs=(1/L)×ln(I0/I),換成常用對數則為 Cs=(2.303/L)×log(I0/I),題幹提示的 log(80) 與 log(64) 正是為了讓考生以常用對數驗算:(2-1.903) 與 (2-1.806) 之比恰為 1 比 2,正好對應光程 2 公尺與 4 公尺,可反過來確認兩個距離的減光係數相同、屬同一煙層。
本題的核心性質是:同一煙層中 Cs 為定值,透光率隨光程呈指數關係,因此距離變成 n 倍時,透光率變成原值的 n 次方。2 公尺處透光率 0.80,4 公尺處為 0.80²=0.64,6 公尺處為 0.80³=0.512,對應的減光率依序為 20%、36%、48.8%。減光率與距離並非正比關係,這正是選項設計的陷阱,答 40% 者即為誤用線性外推。
名詞辨析是另一個常考點:透光率是穿透後與入射光強度的比值;減光率為 1 減透光率,兩者都是無因次的百分比,且都隨光程改變;減光係數才是描述煙本身濃度的物理量,與光程無關,因此比較不同距離的量測結果時必須先換算為 Cs。另有光學密度 OD=log(I0/I),與 Cs 之間僅差一個換算常數與光程。
在火災學中,減光係數常與能見度連結,煙愈濃、Cs 愈大、可視距離愈短,而發光型標示與反射型標示所適用的比例常數不同。延伸考點包括減光係數與煙粒子濃度的關係、煙層下降與可用避難時間的估算,以及透光率與光學密度互換的計算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2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