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控制燃燒下,居室內有可燃物 1200 kg,該居室有一開口面積 6 m2,高度 2 m,則火災持續時間約幾分鐘?
- A20
- B30
- C36
- D26
正解 D — 26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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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通風控制型燃燒的燃燒速率經驗式與火災持續時間推估。
正解理由
室內火災進入通風控制階段後,燃燒速率由開口進氣量決定,經驗式為 R=5.5A√H,其中 R 為燃燒速率(kg/min)、A 為開口面積(m²)、H 為開口高度(m),A√H 即通風因子;火災持續時間等於可燃物總量除以燃燒速率。代入 A=6 m²、H=2 m,得 R=5.5×6×√2=5.5×6×1.414≒46.7 kg/min,再以 1200 kg÷46.7 kg/min≒25.7 min,最接近 26 分鐘,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20 分鐘須對應約 60 kg/min 的燃燒速率,比通風因子算出的值高出甚多,與題給開口條件不符。
- (B)
30 分鐘對應約 40 kg/min,等於低估了開口帶進來的空氣量,與 6 m²、2 m 的開口不合。
- (C)
36 分鐘對應約 33 kg/min,是把根號二漏掉、或把開口高度誤當成 1 m 計算時才會落到的量級。
- (D)
依 R=5.5A√H 求得約 46.7 kg/min,1200 kg 可燒約 25.7 分鐘,取最接近者為 26 分鐘,為正解。
記憶點
通風控制燒得多快,看 5.5A√H。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室內火災依供氧狀況分成兩個階段。初期可燃物受熱面積有限、空氣充足,燃燒速率由燃料本身的裂解速度決定,稱燃料控制型;當火勢成長到全室可燃物都在裂解、開口進來的空氣不敷所需時,燃燒速率改由開口進氣量決定,稱通風控制型,室內火災的最盛期幾乎都屬此型,本題即設定在此階段。
通風因子 A√H 的物理意義值得多講一層。開口內外的壓差來自熱煙與冷空氣的密度差,這個壓差隨開口高度增加而增加;依流體力學中流速與壓差開根號的關係,進氣流速正比於根號 H,再乘上開口面積 A,就得到體積流率正比於 A√H。實驗把質量燃燒速率對 A√H 迴歸,得到廣為引用的經驗式 R=5.5A√H(單位為 kg/min),也常見改以每秒為單位的等價寫法。
火災持續時間的推估即由此展開:可燃物總量除以燃燒速率。本題通風因子為 6×√2≒8.49,乘以 5.5 得約 46.7 kg/min,1200 kg 除之得約 25.7 分鐘。若把火載量改以每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等價木材重量表示,同一式子也能反推建築物所需的耐火時效。
易混淆對照:開口愈大,燃燒速率愈快但火災持續時間愈短,室內溫度未必愈高;開口過小則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一氧化碳與未燃氣體,反而提高回燃風險。相關考點連結:回燃與閃燃的成因區辨、開口因子與室內最高溫度的關係曲線,以及等價火災延時與耐火時效的對應。
單位一致性提醒:本式的 R 以每分鐘公斤計,A 須以平方公尺、H 須以公尺代入,若把開口高度誤填成公分、或把面積與開口寬度混用,算出的量級會整個偏掉。作答時先把通風因子 A√H 單獨算出來核對,再乘上係數,可避免連鎖性誤算;本題的 √2≒1.414 也建議先寫下再相乘,直接心算容易掉到 (C) 那個量級。題型變化上,若改問「開口面積加倍後持續時間變成原來的幾分之幾」,只需比較兩組 A√H 的比值,不必重算全式。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1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