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走火之起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電暖器發熱部位引燃附近可燃物
- B冰箱插頭積污導電
- C電線半斷線
- D延長線過負載
正解 A — 電暖器發熱部位引燃附近可燃物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2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電線走火(電氣配線起火)之成因辨識,屬於電氣火災的原因學。
正解理由
電線走火指電氣配線本身或其接續部位因異常發熱、放電而起火,成因集中在短路、過負載、半斷線、接觸不良與積污導電等配線側的異常。電暖器發熱部位引燃鄰近可燃物,是電熱器具在正常通電狀態下把熱傳給可燃物所造成的火災,起火點在器具與可燃物之間,配線本身並未發生電氣異常,屬於加熱器具引燃而非電線走火,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電暖器發熱部位屬器具的正常發熱面,火災係熱輻射與熱傳導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起火機制不在配線的電氣異常,因此不歸入電線走火之起因。
- (B)
冰箱插頭長期積聚灰塵與濕氣,兩極間形成微導電路徑而反覆小規模放電,逐漸碳化絕緣體終致起火,是配線端子側典型的走火型態。
- (C)
電線半斷線後導體有效截面積變小,該處電阻升高,通過同樣電流時集中發熱,斷續接觸處並可能產生電弧,屬配線本身的異常發熱。
- (D)
延長線過負載時電流超過導體容許值,焦耳熱使絕緣被覆軟化劣化,終致短路起火,係配線容量不足所生之走火。
記憶點
電線走火看的是配線異常,器具正常發熱引燃可燃物那一項就是要挑出來的。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電線走火在火災原因調查上歸屬電氣火災,其成因體系一般分為短路、過負載、半斷線、接觸不良、積污導電、漏電與電弧等數種,共同特徵是熱源產生於導體、接續點或絕緣體內部。與之對照的是電熱器具引燃,火源來自器具設計上本來就會發熱的部位,配線只是供電途徑。兩者在調查上的分野,是異常發生在線路還是在器具。
各型態的機制可以這樣對照:短路是兩導體間絕緣破壞而直接接觸,瞬間電流極大、電弧溫度可達數千度,作用時間極短;過負載是電流長期超過導體容許值,焦耳熱 Q=I²Rt 使整段導線升溫,絕緣被覆逐步軟化碳化;半斷線是多股導線部分斷裂,剩餘股數承擔全部電流,局部電阻與發熱同時上升,並常伴隨微電弧;接觸不良是壓接鬆動使接觸電阻上升,發熱集中在接續點;積污導電則是灰塵與水分在兩極間形成微導電路徑,反覆微放電使絕緣表面碳化,形成不可逆的導電痕。
在滅火適用性上,這類火災在通電狀態下屬於《滅火器認可基準》壹、二、用語定義所稱之 C 類火災,其定義為「電氣配線、馬達、引擎、變壓器、配電盤等通電中之電氣機械器具及電氣設備引起之火災」。其中「通電中之」是要件文字,已完全斷電後的同一起火災,在藥劑適用性判斷上即回到 A 類或 B 類。
延伸考點:本考點常以「下列何者非電線走火之原因」「積污導電與短路之區別」「半斷線之發熱機制」等形式命題,也常與電氣火災鑑識的痕跡判別(熔痕、導電痕)合併出題。判別順序是先問火源位置在導體還是在器具,再問異常型態屬於電流過大、電阻過大或絕緣破壞。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5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