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防煙區劃及防煙壁之設置,下列何者錯誤?
- A火警分區與防煙區劃宜配合設置
- B舞台區與觀眾席宜以防煙壁區隔
- C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區劃不得大於 300 平方公尺,所設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 50 公分以上
- D防火鐵捲門得做為移動式防煙壁
正解 C — 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區劃不得大於 300 平方公尺,所設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 50 公分以上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防煙區劃面積與防煙壁下垂高度,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另有一組數字。
正解理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8 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每三百平方公尺應以防煙壁區劃;同條第二項規定防煙壁指以不燃材料建造、自天花板下垂五十公分以上之垂壁,「但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八十公分以上」。(C) 的面積寫對,下垂高度卻寫成五十公分,未依但書適用八十公分,本題問錯誤者,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第 188 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排煙口設手動開關裝置及探測器連動自動開關裝置,排煙口之自動開啟繫於探測器動作,火警分區與防煙區劃宜配合設置並無扞格。
- (B)
第 188 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就戲院、集會堂等場所觀眾席另定除外要件,第 28 條第一項第四款並以舞臺部分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為應設排煙設備之場所,本選項並無不合。
- (C)
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防煙壁應自天花板下垂八十公分以上,本選項寫五十公分,與第 188 條第二項但書不符。
- (D)
《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第二十二章排煙設備之外觀檢查,排煙區劃的判定方法把固定式垂壁與移動式垂壁並列,移動式垂壁項下列有防火鐵捲門之導槽應無損傷之判定,與本選項相符。
記憶點
防煙壁一般下垂五十公分、地下通道下垂八十公分;區劃面積一般每五百平方公尺、地下通道每三百平方公尺。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第 188 條是第 28 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排煙設備的施工細則,數值密集。第一款每層樓地板面積每五百平方公尺內以防煙壁區劃,但戲院、電影院、歌廳、集會堂等場所觀眾席及工廠等類似建築物,其天花板高度在五公尺以上且天花板及室內牆面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不在此限。第二款是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每三百平方公尺。第三款規定防煙區劃範圍內任一位置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排煙口設於天花板或其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
第七款要求排煙口之開口面積在防煙區劃面積之百分之二以上,且以自然方式直接排至戶外。第八款的排煙量是每分鐘一百二十立方公尺以上,一防煙區劃時為該面積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一立方公尺以上,二區以上時為最大防煙區劃面積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二立方公尺以上,地下通道總排煙量在每分鐘六百立方公尺以上。第九款緊急電源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另有一組平行規定,數值不同,要並列著看。第 100 條第二項的防煙壁係指以不燃材料建造之垂壁,自天花板下垂五十公分以上;第 101 條第一款規定每層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內得以防煙壁區劃,區劃範圍內任一部分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四十五公尺,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分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第四款的排風量不得小於每分鐘一百二十立方公尺。兩部法規的水平距離一為三十公尺、一為四十五公尺,考題常拿來互換。
檢修與竣工測試也各有依據。《檢修基準》第二十二章排煙設備的性能檢查就排煙區劃所定的判定方法為應能確實區劃、防煙壁應無產生縫隙;外觀檢查的注意事項則要求確認有無室內裝修、增建改建及用途變更,再檢查排煙區劃之狀態,因為隔間一改,原本的防煙區劃就可能失效。《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十七章排煙設備之綜合試驗,則以防煙區劃為一區時開啟該區各排煙口、二區以上時開啟最大防煙區劃及其前後防煙區劃之排煙口,合計排煙量進行判定。
延伸考點:第 190 條所列得免設排煙設備之處所,以及第 189 條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的窗戶、排煙進風風管兩條路徑,常與防煙區劃一起命題。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4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