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全區放射或局部放射方式防護區域,對放射之滅火藥劑之排放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採機械排放時,排風機為專用,且具有每小時 5 次之換氣量。但與其他設備之排氣裝置共用,無排放障礙者,得共用之
- B採自然排放時,設有能開啟之開口部,其面向外氣部分(限防護區域自樓地板面起高度三分之二以下部分)之大小,占防護區域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以上,且容易擴散滅火藥劑
- C排放裝置之操作開關須設於防護區域內便於操作處,且在其附近設有標示
- D排放至室外之滅火藥劑不得有局部滯留之現象
正解 C — 排放裝置之操作開關須設於防護區域內便於操作處,且在其附近設有標示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27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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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94 條,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全區或局部放射方式防護區域,對放射之滅火藥劑的排放規定,尤其是排放裝置操作開關的位置。
正解理由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94 條第 2 款,「排放裝置之操作開關須設於防護區域外便於操作處,且在其附近設有標示」。條文明定為防護區域外,(C) 卻寫成設於防護區域內,與條文相反;二氧化碳放射後區域內氧濃度已降低,開關設於區域外始能安全操作,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正確。與第 94 條第 1 款第 1 目相符:採機械排放時,排風機為專用,且具有每小時五次之換氣量,但與其他設備之排氣裝置共用而無排放障礙者,得共用之。
- (B)
正確。與同款第 2 目相符:採自然排放時,設有能開啟之開口部,其面向外氣部分(限防護區域自樓地板面起高度三分之二以下部分)之大小,占防護區域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以上,且容易擴散滅火藥劑。
- (C)
錯誤,為本題應選者。條文寫的是防護區域外,本選項改成防護區域內。
- (D)
正確。與第 94 條第 3 款相符:排放至室外之滅火藥劑不得有局部滯留之現象。
記憶點
第 94 條的操作開關一律設在防護區域外,且第 1 款要求於一小時內將藥劑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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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條的柱首常被忽略卻正是考點:全區放射或局部放射方式防護區域,對放射之滅火藥劑,排放方式應就機械排放與自然排放擇一設置,「並於一小時內將藥劑排出」。一小時是排放的時間要求,與排風機每小時五次換氣量是兩個不同的量,不可混為一談。
本條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二氧化碳以稀釋氧濃度達成窒息滅火,放射後防護區域內對人員具有危害,滅火完成後必須把藥劑安全排出。第 2 款因此把操作開關拉到防護區域外並要求附近設有標示;第 3 款則要求排放至室外之滅火藥劑不得有局部滯留之現象,避免藥劑在戶外低窪或通風不良處累積。
與本條同屬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防護區域管理的還有兩條,宜一併記憶。第 85 條:全區或局部放射方式防護區域內之通風換氣裝置,應在滅火藥劑放射前停止運轉,先停通風、後才排放,時序不可顛倒。第 86 條規範全區放射方式防護區域之開口部:一、不得設於面對安全梯間、特別安全梯間、緊急昇降機間或其他類似場所;二、開口部位於距樓地板面高度三分之二以下部分,應在滅火藥劑放射前自動關閉;三、不設自動關閉裝置之開口部總面積,供電信機械室使用時應在圍壁面積百分之一以下,其他處所則應在防護區域體積值或圍壁面積值二者中之較小數值百分之十以下。同條第 2 項並定義圍壁面積,指防護區域內牆壁、樓地板及天花板等面積之合計。
把三條排成時間軸最好記:放射前,通風換氣裝置停止運轉(第 85 條)、三分之二以下開口部自動關閉(第 86 條);放射後,一小時內排出、操作開關設於區域外、不得局部滯留(第 94 條)。另注意第 86 條第 3 款與第 94 條同樣出現百分之十,但分母不同,前者是防護區域體積值或圍壁面積值,後者是防護區域樓地板面積。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