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官方答案已對帳
18 單選 · 1.25 分

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之規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警報音發出火災警報,於無響室中距離警報器中心前方 1 公尺處,音壓應有多少分貝以上?

  1. A60
  2. B70
  3. C80
  4. D90

正解 B — 7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對警報音「音壓」之要求——於無響室中距警報器中心前方一公尺處量測之音壓下限值。

正解理由

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關於音壓之規定,以警報音發出火災警報者,在無響室中距離警報器中心前方一公尺處測得之音壓應在七十分貝以上。本批候選原文僅涵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未涵蓋該認可基準,故僅引至該基準之音壓要求層級、不另指條號,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60 分貝低於該基準所定下限,屬一般電子提示音量級,不足以在門扇關閉、就寢狀態下喚醒居住者。

  2. (B)

    70 分貝與認可基準所定之音壓下限相符,為本題應選者。

  3. (C)

    80 分貝高於下限值,產品實測達此值固然合格,但題目問的是基準要求的最低值,非此數。

  4. (D)

    90 分貝同屬高於下限之數值,並非該基準所定之判定門檻。

演算步驟

  1. 音壓級 L = 20 log₁₀(p / p₀),基準音壓 p₀ = 2×10⁻⁵ Pa;
  2. 設一公尺處測得 p = 6.32×10⁻² Pa → L = 20 × log₁₀(6.32×10⁻² Pa ÷ 2×10⁻⁵ Pa) = 20 × log₁₀(3.16×10³) ≈ 20 × 3.5 = 70 dB。

記憶點

住警器警報音記「一公尺、七十分貝」。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消防法》第 6 條第四項、第五項所定場所的最低限度警報配備,管理權人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設置並維護。該辦法第 3 條規定安裝位置:寢室、旅館客房或其他供就寢用之居室、廚房、樓梯(有寢室之樓層,但該樓層為避難層者除外;僅避難層有寢室者,為通往上層樓梯之最頂層),以及非屬前三款規定而任一樓層有超過七平方公尺之居室達五間以上者,設於走廊、無走廊者設於樓梯;

若已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有自動撒水設備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滅火設備(限標示溫度在七十五度以下、動作時間在六十秒以內之密閉型撒水頭),在該有效範圍內得免設。第 4 條規定安裝方式:裝於天花板或樓板者,警報器下端距天花板或樓板六十公分以內、並距離牆面或樑六十公分以上;裝於牆面者,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十五公分以上五十公分以下;距離出風口一點五公尺以上;並以裝置於居室中心為原則。

第 6 條要求以電池為電源者於達電壓下限發出提示或聲響時更換電池;第 7 條規定使用外部電源者,電源與分電盤間之配線不得設置插座或開關;第 8 條則以有無自動試驗功能區分更換時機。該辦法第 2 條並定明由《消防法》第 6 條第四項、第五項所定場所之管理權人依規定設置並維護,消防機關得依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並於依《消防法》第 10 條審查消防安全設備圖說時將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納入審查項目。

音壓要求之所以訂在無響室距中心前方一公尺七十分貝以上,是因為住警器多裝在寢室天花板,警報須穿透門扇與睡眠狀態;量測選在無響室,是為了排除牆面反射造成的疊加,讓不同廠牌的數據可以直接比較。分貝為對數尺度,音壓級每增加二十分貝代表聲壓放大十倍,故七十與六十分貝之間並非小差距。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

同科相關題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歷屆同題號第 18 題

→ 看完整「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歷屆題庫 · → 109 年本科申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