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之規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警報音發出火災警報,於無響室中距離警報器中心前方 1 公尺處,音壓應有多少分貝以上?
- A60
- B70
- C80
- D90
正解 B — 70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第 18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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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警報音壓的判定值與量測條件。
正解理由
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認可基準》壹、三、構造與功能之火災警報規定,藉由警報音發出火災警報之住警器音壓,施加規定之電壓時,於無響室中距離警報器中心前方一公尺處,音壓應有七十分貝以上,且此狀態應能持續一分鐘以上;具多段性音壓增加功能者,應在發出警報音開始十秒以內到達七十分貝。題目給定的量測條件即為該試驗條件,門檻值為七十分貝,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六十:低於該基準所定之七十分貝門檻。
- (B)
七十:與「音壓應有 70 dB 以上」相符;斷續鳴動時,音壓未滿七十分貝的部分即計為無音時間,為正解。
- (C)
八十:非本基準對住警器所定之判定值;相近數值見於緊急廣播設備,《設置標準》第 133 條所定距揚聲器一公尺處,S級為八十四分貝以上八十七分貝未滿。
- (D)
九十:為《設置標準》第 131 條火警警鈴之規定,在規定電壓下離開一百公分處所測得音壓在九十分貝以上,屬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演算步驟
- 判定式:量測點距警報器中心前方 r = 1 m,A 加權最大音壓值 L 須滿足 L ≧ 70 dB,且持續時間 t ≧ 1 分鐘 = 60 秒;
- 多段式者另須到達 70 dB 之時間 ≦ 10 秒。
- 四個選項代入,僅 70 dB 同時滿足門檻值與量測條件。
記憶點
住警器七十分貝、火警警鈴九十分貝,量測點都是距離一公尺。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這條規定的完整形狀比題目問的一個數字複雜得多,命題者常從其他角度切入。首先是電壓條件:使用電池之住警器,施加電壓應為使住警器有效動作之電壓下限值;由電池以外電力供給者,施加電壓值應為額定電壓正負百分之十範圍間。之所以要用電壓下限值,是為了確保電池即將耗盡時仍能達到規定音壓。
其次是鳴動方式。火災警報音如為斷續鳴動時,休止時間(鳴動時間中之無音時間除外)在二秒以下,鳴動時間在休止時間以上;鳴動時間中警報音音壓未滿七十分貝之部分稱為無音時間,警報音鳴動時間應在無音時間以上,且鳴動時間中之無音時間應在二秒以下。若以警報音和語音組合鳴動,除比照上述要求外,語音與警報音之鳴動時間比率為一點五以內,語音為國語,但國語與其他語言交互鳴動者不在此限;並明定火災警報音之音壓,係指警報音部分的音壓。
音壓試驗方法本身也是考點:於無響室中,將住警器安裝在三百公厘乘三百公厘乘二十公厘之木板背板上,保持懸空之狀態;試驗裝置應符合 CNS 13583 積分均值聲度表之聲度表或分析儀,具有量測 A 加權及有時間加權之音壓值特性;試驗採用 A 加權分析,以儀器最小範圍之時間常數,測定其最大音壓值。無響室的作用是消除反射音,使量到的是警報器本身的輻射音壓而非房間的殘響。
容易與住警器混淆的是設置標準裡的音壓規定,建議整組並列記憶:火警發信機處所之火警警鈴,在規定電壓下離開一百公分處所測得之音壓在九十分貝以上;緊急廣播設備距揚聲器一公尺處,L級九十二分貝以上、M級八十七分貝以上九十二分貝未滿、S級八十四分貝以上八十七分貝未滿;瓦斯漏氣之檢知區域警報裝置,其音壓在距一公尺處應有七十分貝以上。這幾個數值的量測距離都是一公尺,差別在設備與門檻值。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09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