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4-1-fire-law-016":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4-1-消防法規概要-016","fire-114-1-fire-law-016",114,1,16,"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有關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同時動作檢查方法：操作火災試驗開關及回路選擇開關，不要復舊使任意 5 回路（不滿 5 回路者，全部回路），進行火災動作表示試驗","同時動作判定方法：受信機（含副機）應正常動作，主音響及地區音響裝置之全部或接續該 5 回路之地區音響裝置應鳴動","地區音響裝置之音壓檢查方法：距音響裝置設置位置中心 3 公尺處，使用噪音計，確認其音壓","地區音響裝置之音壓判定方法：音壓應在 90 分貝以上。（85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為 85 分貝）","C",null,[],false,"本題考點：《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中，同時動作與地區音響裝置音壓之檢查方法及判定方法。\n【正解理由】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綜合檢查，地區音響裝置之音壓，其檢查方法明定為「距音響裝置設置位置中心一公尺處，使用噪音計，確認其音壓」。題目寫成距中心 3 公尺處，與原文之一公尺不符，故選 C 為錯誤敘述。\n【逐項排除】\n(A) 同時動作之檢查方法明定「操作火災試驗開關及回路選擇開關，不要復舊使任意五回路（不滿五回路者，全部回路），進行火災動作表示試驗」，敘述正確。\n(B) 同時動作之判定方法明定「受信機（含副機）應正常動作，主音響及地區音響裝置之全部或接續該五回路之地區音響裝置應鳴動」，敘述正確。\n(C) 測定位置應為距音響裝置設置位置中心一公尺處，非 3 公尺，故為錯誤敘述。\n(D) 音壓之判定方法明定「音壓應在九十分貝以上。（85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為八十五分貝）」，敘述正確。\n【記憶點】音壓一律距設置位置中心一公尺量測，火警地區音響裝置判定為九十分貝以上。","《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綜合檢查分為數段：同時動作、偵煙式探測器與煙複合式或熱煙複合式探測器之感度、地區音響裝置之音壓，以及最後的綜合檢查。同時動作的重點在「不要復舊」，也就是逐一使五個回路動作而不按復舊開關，藉此驗證受信總機同時承接多回路的能力，判定時要看受信機含副機是否正常動作、主音響與地區音響裝置之全部或接續該五回路者是否鳴動。感度部分則分局限型與分離型，局限型取下後以偵煙式探測器用感度試驗器做感度濃度試驗，確認在探測器所定範圍內後裝回原位並以加煙試驗器確認動作；分離型則使用適合該型之減光罩進行動作及不動作試驗。注意事項並要求取下探測器之場所應即裝上替代之探測器，不可形成未警戒區域，並記錄於檢查表。\n最後一段綜合檢查則是切換成緊急電源或預備電源供電狀態，遮斷受信總機之常用電源主開關或分電盤之專用開關後，以加熱試驗器等使任一探測器動作，在受信總機處確認火警分區之火災表示裝置是否正常亮燈、主音響及地區音響裝置是否正常鳴動；判定為火災表示裝置應正常亮燈、音響裝置應正常鳴動。切換緊急電源是綜合檢查的共同特徵，緊急廣播設備之綜合檢查亦同，切換後操作任一啟動裝置或操作裝置之緊急廣播開關，或受信由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啟動之信號，確認是否進行火災表示及正常廣播。\n音壓數值是本科最密集的記憶點，並列著記最不容易錯。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地區音響裝置，距設置位置中心一公尺處測定，判定為九十分貝以上，八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取得建造執照者為八十五分貝；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檢知區域警報裝置，距該裝置裝設位置中心一公尺處測定，判定為七十分貝以上；緊急廣播設備之揚聲器，距揚聲器一公尺處以噪音計之 A 特性測定，判定為 L 級九十二分貝以上、M 級八十七分貝以上、S 級八十四分貝以上。測定距離三者相同，差別只在判定值與設備別。附帶的注意事項也常入題：警鈴於收藏箱內者應維持原狀測定其音壓，音壓得使用簡易或普通噪音計測定；瓦斯漏氣之檢知區域警報裝置設在箱內者亦應保持原狀測定。",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5","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有關連結送水管性能，水帶箱水帶的檢查及判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5,{"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7","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針對性能檢查完成後之滅火器應張貼標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7,{"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4","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檢修人員或檢修機構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後，附加檢修完成標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4,{"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為有效開口之必要條件？",18,{"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3","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業務，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人員依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消防安全設備等依序繪製，標示記號，並依消防或建築等圖示範例註記，上述製作之文書為下列何者？",13,{"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4-1-fire-law-01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19,[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fire-law-016",113,"依據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得充任防火管理人訓練講師？",{"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2-1-fire-law-016",112,"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設置基準之規定，防爆牆應設置於堅固基礎上，其強度應能承受可能預料之氣體爆炸衝擊，下列何者非屬防爆牆種類？",{"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fire-law-016",111,"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之緊急電源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多少小時以上？",{"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16",110,"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分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16",109,"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一般瓦斯行存放多少公斤以上液化石油氣，應設置漏氣警報器？",178512996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