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3-1-fire-law-036":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3-1-消防法規概要-036","fire-113-1-fire-law-036",113,1,36,"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的儲存及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避免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避免與酸類接觸","D",null,[],false,"本題考點：《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45 條，六類物品儲存及處理之禁忌對象，本題問的是第一類。\n【正解理由】依該辦法第 45 條第一款，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其中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避免與酸類接觸並非本款所定，而是同條第二款對第二類金屬粉之要求，故選 D。\n【逐項排除】\n(A) 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為第一款前段明定；第一類依同辦法第 3 條為氧化性固體，與可燃物共存即形成氧化劑加燃料的組合，敘述正確。\n(B) 避免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同為第一款所定，敘述正確。\n(C) 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為第一款後段就特定物質所加之特別規定，敘述正確。\n(D) 條文將酸類禁忌置於第二款「金屬粉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屬第二類易燃固體之管理要求，非第一類之規定，本項即為所求。\n【記憶點】第一類怕可燃物、怕促進分解之物、怕熱與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另外怕水；怕酸的是第二類的金屬粉。","《消防法》第 15 條第一項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應依其容器、裝載及搬運方法安全搬運，達管制量時應在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儲存或處理；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範圍、分類、設置標準與安全管理辦法，本辦法即據此而來。分類規定在第 3 條：第一類氧化性固體、第二類易燃固體、第三類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第四類易燃液體及可燃液體、第五類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第六類氧化性液體；其種類、分級及管制量另定於附表一。\n第 45 條的六款是「各類怕什麼」的總表，逐款對照才不會張冠李戴：第一款第一類，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避免與水接觸；第二款第二類，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及火焰、火花、高溫物體接近及過熱，金屬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第三款第三類之禁水性物質不可與水接觸；第四款第四類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應防止其發生蒸氣；第五款第五類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第六款第六類，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第一類與第六類同屬氧化性，禁忌用語相近，第六款未列衝擊與摩擦，也未如第一款另定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常被出題。\n延伸考點：安全管理另有第 46 條的十一款通則，包括不得超過規定數量、嚴禁火源、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指派專人每月自主檢查且紀錄至少留存一年等。儲存場所再加第 46-2 條的混儲限制：第一款定室內或室外儲存場所不得儲存六類物品以外物品，但其不與儲存物品反應，且分類分區儲存，各分區距離在一公尺以上者，不在此限；第二款定不得儲存不同分類之六類物品，但分類分區儲存該款所列七目物品，且各分區距離在一公尺以上者，不在此限，其第一目為第一類（鹼金屬過氧化物或含有其成分之物品除外）與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第二目為第一類與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第一目就第一類設有括號內之排除，第二目未設。違反位置、構造、設備或安全管理規定者，依《消防法》第 42 條處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5","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經營者應每 6 個月向販賣場所及供應設備所在地之消防機關申報資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35,{"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7","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及其他危險性類似場所之安全距離，應在多少公尺以上？",37,{"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4","有關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34,{"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8","有關六類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之安全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8,{"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3","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居室？",33,{"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3-1-fire-law-039","下列何地下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得免設置連結送水管？",39,[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36",114,"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消防安全設備之測試業務，製作測試報告書是由消防安全設備測試人員依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消防安全設備等依序製表，並確認各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試驗符合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實施之試驗？",{"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2-1-fire-law-036",112,"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自室內經由陽台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安全梯稱為下列何者？",{"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fire-law-036",111,"受託辦理檢修之檢修機構應依相關規定檢修完成消防安全設備後，依照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應附加檢修完成標示檢修機構專業樣式以何種顏色為底？",{"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36",110,"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夾層係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之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超過多少平方公尺，視為另一樓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36",109,"依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之規定，裝置避難器具固定部材料，使用直徑 1 公分錨定螺栓，設定試驗荷重 500 公斤力（kgf）時，則鎖緊扭力應為多少公斤力\u002F公分（kgf\u002Fcm）？",178512996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