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2},["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water-chemical-038":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38","fire-112-1-water-chemical-038",112,1,3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消防專用蓄水池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工廠建築基地 25,000 平方公尺，其第 1 層及第 2 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後，8,000 平方公尺設置 20 立方公尺","任一消防專用蓄水池至建築物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 100 公尺以下，且其有效水量在 20 立方公尺以上","設於消防車能接近至其 5 公尺範圍內，易於抽取處","投入孔為邊長 60 公分以上之正方形或直徑 60 公分以上之圓孔，並設鐵蓋保護之","C","第38題答Ａ或Ｃ或ＡＣ者均給分",[],false,"本題考點：消防專用蓄水池之設置規定，涵蓋有效水量核算級距、水平距離、消防車接近距離與投入孔規格。\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三款，消防專用蓄水池應「設於消防車能接近至其二公尺範圍內，易於抽取處」；本選項寫成五公尺，與該款明定之二公尺直接牴觸，是四個敘述中與條文文字扞格最明確者，故選 C。\n【逐項排除】\n(A) 對應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目：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設置者，其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後，每七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設置二十立方公尺以上。本選項第一層與第二層合計八千平方公尺，先滿一個七千五百平方公尺級距，剩餘五百平方公尺雖未滿一級距仍以一級距計，共二個級距，有效水量應為二十乘以二等於四十立方公尺以上；考選部就本題公告「答Ａ或Ｃ或ＡＣ者均給分」。\n(B) 正確。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款明定任一消防專用蓄水池至建築物各部分之水平距離在一百公尺以下，且其有效水量在二十立方公尺以上。\n(C) 錯誤。條文所定之消防車接近距離為二公尺範圍內，五公尺並非該款所定之距離。\n(D) 正確。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五款第一目明定投入孔為邊長六十公分以上之正方形或直徑六十公分以上之圓孔，並設鐵蓋保護之。\n【記憶點】蓄水池記「水平一百公尺、消防車二公尺、投入孔六十公分」，水量則按每七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二十立方公尺逐級累加。","應設場所在第二十七條：一是建築基地面積在二萬平方公尺以上且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是高度超過三十一公尺且總樓地板面積在二萬五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三是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以上建築物，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三公尺以下、第二層在五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該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者。\n有效水量的核算採級距制，且兩種來源各有各的級距：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三款設置者，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後，每七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設置二十立方公尺以上；依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設置者，改以總樓地板面積每一萬二千五百平方公尺（包括未滿）設置二十立方公尺以上。「每…（包括未滿）」的意思是不足一個級距也算一個級距，面積合計超過一個級距時，應按級距數逐級累加二十立方公尺，例如合計八千平方公尺為二個級距、四十立方公尺以上，這是本目最常被誤讀之處。\n投入孔與採水口的規格也常被互換：投入孔為邊長六十公分以上之正方形或直徑六十公分以上之圓孔並設鐵蓋，水量未滿八十立方公尺者設一個以上、八十立方公尺以上者設二個以上；採水口為口徑一百毫米並接裝陽式螺牙，水量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設一個以上、四十立方公尺以上至一百二十立方公尺未滿設二個以上、一百二十立方公尺以上設三個以上，配管口徑至少一百毫米，距基地地面高度在一公尺以下零點五公尺以上。有效水量另依同條第二項，指蓄水池深度在基地地面下四點五公尺範圍內之水量，但採機械方式引水時不在此限。\n驗收面可對照《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十六章消防專用蓄水池甲、外觀試驗，其判定要領同樣列出水平距離 100m 以下、消防車能接近至其 2m 範圍內、每一蓄水池有效水量 20 立方公尺以上，並要求進水管投入孔標明「消防專用蓄水池」字樣，與第一百八十七條之標示規定相呼應。",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37","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低發泡）進行綜合檢查作業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37,{"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3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消防專用蓄水池之採水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39,{"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36","乾粉滅火設備採全區或局部之噴頭，下列設置規定何者錯誤？",36,{"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40","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設置自動撒水設備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40,{"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35","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滅火藥劑儲存容器，其設置規定下列何者錯誤？",35,{"webId":49,"stem":50,"number":12,"year":51,"session":12},"fire-113-1-water-chemical-001","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水源容量之放水時間，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13,[53,56,60,64,68],{"webId":54,"year":51,"stem":55,"number":13},"fire-113-1-water-chemical-03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何場所得免設滅火器？",{"webId":57,"year":58,"stem":59,"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38",111,"一間變壓機房採全區放射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其防護區域體積 1250 立方公尺，無其它開口部，此防護區域需要多少二氧化碳藥劑量？",{"webId":61,"year":62,"stem":63,"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38",110,"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海龍滅火設備全區放射方式檢查方法，若以空氣或氮氣進行放射試驗，所需空氣量或氮氣量，應就放射區域應設滅火藥劑量之多少%核算？",{"webId":65,"year":66,"stem":67,"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38",109,"消防專用蓄水池之設置規定，下列何者正確？",{"webId":69,"year":70,"stem":71,"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38",10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乾粉滅火藥劑判定方法，乾粉藥劑不得有雜質、變質、固化等情形，且以手輕握搓揉，並自地面上高度多少公分處使其落下，應呈粉狀？",1785129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