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water-chemical-011":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11","fire-112-1-water-chemical-011",112,1,11,"建築物高度在 X 公尺以下時，其連結送水管得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其管徑在 Y 毫米以上，支管管徑在 Z 毫米以上。其中 X、Y 與 Z 分別為多少？",{"A":16,"B":17,"C":18,"D":19},"X=100、Y=150、Z=100","X=80、Y=150、Z=65","X=60、Y=100、Z=65","X=50、Y=100、Z=65","D",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1 條連結送水管配管，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之建築物高度門檻及立管、支管管徑規定。\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1 條第一款，連結送水管之配管「應為專用，其立管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但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時，得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其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支管管徑在六十五毫米以上」。據此 X 為 50 公尺、Y 為 100 毫米、Z 為 65 毫米，故選 D。\n【逐項排除】\n(A) X＝100、Y＝150、Z＝100：三個數值均非該款所定，共用立管之高度門檻不是一百公尺，立管管徑亦非一百五十毫米。\n(B) X＝80、Y＝150、Z＝65：支管六十五毫米雖與條文相符，但高度門檻寫八十公尺、立管管徑寫一百五十毫米，兩者均與條文不合。\n(C) X＝60、Y＝100、Z＝65：管徑部分與條文相符，惟六十公尺是第 183 條所定「建築物高度超過六十公尺者，連結送水管應採用濕式並設中繼幫浦」之門檻，與共用立管之五十公尺分屬兩條不同規定。\n(D) X＝50、Y＝100、Z＝65：與第 181 條第一款但書逐字相符，為本題正解。\n【記憶點】連結送水管五十公尺以下得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立管一百毫米、支管六十五毫米）；六十公尺是第 183 條採濕式並設中繼幫浦的門檻。","第 181 條第一款的完整規則是「應為專用，其立管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例外才是「但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下時，得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其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支管管徑在六十五毫米以上」，共用是例外而非原則，且共用後立管管徑仍須維持一百毫米。這個一百毫米也回頭綁住室內消防栓：第 32 條第一款第三目規定室內消防栓配管管徑依水力計算配置，但立管與連結送水管共用時其管徑在一百毫米以上；同款第四目則規定立管管徑第一種消防栓在六十三毫米以上、第二種消防栓在五十毫米以上。三組數值並列記憶即可。\n第 181 條其餘各款：配管應符合 CNS 六四四五、四六二六規定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耐腐蝕性及耐熱性者，但送水設計壓力逾每平方公分十公斤時應使用符合 CNS 四六二六管號 Sch40 以上之配管；同一建築物內裝置二支以上立管時，立管間以橫管連通；管徑依水力計算配置；配管能承受送水設計壓力一點五倍以上之水壓且持續三十分鐘，設有中繼幫浦時，幫浦二次側配管應能承受幫浦全閉揚程一點五倍以上之水壓。\n高度的另一個門檻在第 183 條：建築物高度超過六十公尺者，連結送水管應採用濕式並設中繼幫浦，全揚程 H＝h1＋h2＋h3＋60m，出水量在每分鐘二千四百公升以上，屋頂水箱零點五立方公尺以上、中繼水箱二點五立方公尺以上，全閉揚程與押入揚程合計在一百七十公尺以上時增設幫浦使串聯運轉，放水測試以口徑二十一毫米瞄子在最頂層測試，放水壓力在每平方公分六公斤以上且放水量在每分鐘六百公升以上。\n出水口與送水口依第 180 條：出水口設於地下建築物各層或建築物第三層以上各層樓梯間或緊急升降機間等處，各層任一點至出水口之水平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出水口為雙口形，接裝口徑六十三毫米快速接頭，距樓地板面零點五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但設於第十層以下之樓層得用單口形。",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0","水霧滅火設備係利用特殊水霧噴頭，使水呈微粒霧狀及特定角度、形狀噴出，並均勻地覆蓋燃燒表面，達到滅火效果。下列何者非水霧滅火設備針對油類火災之滅火作用與原理？",10,{"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2","依據滅火器認可基準規定，由滅火器所充填之滅火藥劑量判別，下列何者屬大型滅火器？",12,{"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9","室外儲槽儲存閃火點在 70℃以下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應依規定檢討設置下列何種設備？①補助泡沫消防栓 ②泡沫射水槍滅火設備 ③連結送液口 ④冷卻撒水設備 ⑤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9,{"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3","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加氣站之滅火器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3,{"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8","某引擎試驗室設置有泡沫滅火設備，採高發泡放出口局部放射方式，依規定高發泡放出口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防護面積每 1 平方公尺應在每分鐘 X 公升以上。又防護面積係指防護對象外周線以高出防護對象物高度 Y 倍數值（該數值小於 1 公尺時，以 1 公尺計）所包圍之面積。其中 X+Y=？",8,{"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4","有關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4,[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water-chemical-011",113,"室內消防栓進行檢修之綜合檢查，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11",11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消防專用蓄水池應設置於消防車能接近至多少公尺範圍內，易於抽取處？",{"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11",110,"室內消防栓設備之加壓送水裝置，若採用壓力水箱方式，則其水箱內空氣不得小於水箱容積的幾分之幾？",{"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11",109,"乾粉滅火設備之緊急電源應為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該設備有效動作多少時間以上？",{"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11",108,"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使用氣體啟動者，啟動用氣體容器之內容積應有 1 公升以上，其所儲存之二氧化碳重量在 0.6 公斤以上，且其充填比應在多少以上？",178512997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