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water-chemical-008":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08","fire-112-1-water-chemical-008",112,1,8,"某引擎試驗室設置有泡沫滅火設備，採高發泡放出口局部放射方式，依規定高發泡放出口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防護面積每 1 平方公尺應在每分鐘 X 公升以上。又防護面積係指防護對象外周線以高出防護對象物高度 Y 倍數值（該數值小於 1 公尺時，以 1 公尺計）所包圍之面積。其中 X+Y=？",{"A":16,"B":17,"C":18,"D":19},"5","7","9","11","A",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73 條高發泡放出口採局部放射方式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以及防護面積之定義。\n【正解理由】依第 73 條第二款第二目，高發泡放出口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防護面積每一平方公尺在每分鐘二公升以上，故 X 為 2。同款第三目定義：前目之防護面積，指防護對象外周線以高出防護對象物高度三倍數值所包圍之面積；但高出防護對象物高度三倍數值，小於一公尺時，以一公尺計，故 Y 為 3。二者相加為 5，故選 A。\n【逐項排除】\n(A) 5 由放射量 2 公升與高度倍數 3 倍相加而得，與第 73 條第二款局部放射方式所定之數值相符，為本題正解。\n(B) 7 須 X 與 Y 之和多出 2，例如把放射量誤記為每分鐘四公升，或把防護面積之高度誤記為五倍，條文均無此數值。\n(C) 9 須把高度倍數誤記為七倍，或把放射量誤記為每分鐘六公升，與二公升、三倍之規定不合。\n(D) 11 距條文所定數值最遠，係誤以九倍或每分鐘八公升代入，並非局部放射方式之規定值。\n【演算步驟】X＝高發泡放出口局部放射之泡沫水溶液放射量＝2 公升／分鐘／平方公尺；Y＝防護面積之高度倍數＝3 倍；X＋Y＝2＋3＝5。\n【記憶點】高發泡局部放射記「外周線、二公升、三倍，不足一公尺以一公尺計」，二加三就是 5。","高發泡與低發泡的分界在第 70 條：膨脹比二十以下為低發泡，泡沫放出口用泡沫噴頭或泡水噴頭；膨脹比八十以上一千以下為高發泡，用高發泡放出口。同條第二項明定膨脹比指泡沫發泡體積與發泡所需泡沫水溶液體積之比值，數值越大代表同一份水溶液能撐出越大體積的泡沫，因此高發泡走的是灌滿空間的思路：全區放射以冠泡體積計、局部放射以防護面積計，兩種放射方式核算基準不同，是本條最易混淆之處。\n第 73 條第一款規範全區放射，其第一目放射量表以每分鐘每立方公尺冠泡體積之泡沫水溶液量核算，飛機庫第一種（膨脹比八十以上二百五十未滿）為二公升、第二種（二百五十以上五百未滿）為零點五公升、第三種（五百以上一千未滿）為零點二九公升；室內停車空間或汽車修護廠依序為一點一一、零點二八、零點一六公升；第十八條表第八項之場所依序為一點二五、零點三一、零點一八公升。第二目定義冠泡體積為防護區域自樓地板面至高出防護對象最高點零點五公尺所圍體積；第三目要求高發泡放出口在防護區域內樓地板面積每五百平方公尺至少設置一個，且附設泡沫放出停止裝置；第五目規定防護對象位置距樓地板面高度超過五公尺且使用高發泡放出口者，應為全區放射方式。\n本題所考的第二款局部放射，除第二目放射量與第三目防護面積外，第一目另規定防護對象物相互鄰接且鄰接處有延燒之虞時，該防護對象與有延燒之虞範圍內之對象視為單一防護對象；但鄰接處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區劃或相距三公尺以上者，得免視為單一防護對象。\n水源規定在第 76 條：全區放射依冠泡體積每一立方公尺之泡沫水溶液量核算，第一種零點零四、第二種零點零一三、第三種零點零零八立方公尺；局部放射依第 73 條核算之放射量，在樓地板面積最大區域繼續放射二十分鐘以上；同條第二項並要求加算充滿配管所需之泡沫水溶液量及總泡沫水溶液量之百分之二十。相關考點：第 69 條第二款移動式水帶接頭至防護對象任一點水平距離十五公尺以下、第 76 條第三款移動式水源為二具泡沫瞄子同時放水十五分鐘、第 80 條泡沫瞄子放射量每分鐘一百公升以上且放射壓力每平方公分三點五公斤以上。",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7","有關水系統滅火設備之放射（水）區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7,{"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9","室外儲槽儲存閃火點在 70℃以下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應依規定檢討設置下列何種設備？①補助泡沫消防栓 ②泡沫射水槍滅火設備 ③連結送液口 ④冷卻撒水設備 ⑤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9,{"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6","某百貨公司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作業，天花板上設有密閉式撒水頭，今有一撒水頭側邊有類似樑造型之裝修構造，經測量該密閉式撒水頭與此構造側面距離為 85 公分，則撒水頭迴水板應高出此構造底面尺寸多少公分以下方符合規定？",6,{"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0","水霧滅火設備係利用特殊水霧噴頭，使水呈微粒霧狀及特定角度、形狀噴出，並均勻地覆蓋燃燒表面，達到滅火效果。下列何者非水霧滅火設備針對油類火災之滅火作用與原理？",10,{"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05","有關補助撒水栓與第二種室內消防栓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5,{"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2-1-water-chemical-011","建築物高度在 X 公尺以下時，其連結送水管得與室內消防栓共用立管，其管徑在 Y 毫米以上，支管管徑在 Z 毫米以上。其中 X、Y 與 Z 分別為多少？",11,[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water-chemical-008",113,"有關幫浦之形狀、構造部分，依據消防幫浦認可基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08",111,"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低發泡）進行綜合檢查作業時，發泡倍率應在幾倍以上？",{"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08",110,"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中，連結送水管之送水口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08",109,"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竣工測試進行放水試驗時，開放末端查驗閥後，應在多久時間內正常放水？",{"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08",108,"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之加壓送水裝置使用消防幫浦時，若同一樓層設 3 個泡沫消防栓箱時，其出水量應在每分鐘多少公升以上？",178512997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