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fire-law-01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消防法規概要-019","fire-112-1-fire-law-019",112,1,1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各類場所於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下列何項消防安全設備適用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前之標準？",{"A":16,"B":17,"C":18,"D":19},"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避難器具","C",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 條，各類場所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消防安全設備適用新舊標準之分界。\n【正解理由】依第 13 條本文，各類場所於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時，其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適用增建、改建或用途變更前之標準；但同條第一款把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手動報警設備、緊急廣播設備、標示設備、避難器具及緊急照明設備七種列為例外，一律適用變更後之標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並未列入該款，因此回歸本文原則，適用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前之標準，故選 C。\n【逐項排除】\n(A)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明列於第 13 條第一款，屬適用變更後標準之設備。\n(B) 緊急廣播設備同列於第 13 條第一款，屬適用變更後標準之設備。\n(C)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不在第 13 條第一款所列七種之內，依本文適用變更前之標準，為本題應選者。\n(D) 避難器具亦明列於第 13 條第一款，屬適用變更後標準之設備。\n【記憶點】第 13 條第一款七項從新：滅火器、火警自動警報、手動報警、緊急廣播、標示設備、避難器具、緊急照明；警報設備四種裡只有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獨漏在外，從舊。","第 13 條處理的是「法規不溯及既往」與「人命安全優先」的折衷。建築物完工後法規仍會繼續修正，若每次修法都要既存場所全面翻新，成本與可行性都撐不住，所以本條原則是既存部分適用增建、改建或用途變更前之標準；但同條四款把四種情形拉回新標準：第一款是七種設備本身；第二款是增建或改建部分自本標準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修正條文施行日起，樓地板面積合計逾一千平方公尺或占原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二分之一以上時，該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第三款是用途變更為甲類場所使用時，該變更後用途之消防安全設備；第四款是用途變更前未符合變更前規定之消防安全設備。第四款常被忽略，它的意思是原本就違規者不能靠變更用途取得既存合法地位。\n第一款七項的共同特徵是「與初期報知、避難直接相關，且改裝代價相對可負擔」：滅火器可移動增設，火警自動警報與手動報警可加線加機，緊急廣播、標示設備與緊急照明本質是機器與燈具，避難器具是可外掛的器材。反觀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須在使用瓦斯之區域布設檢知器、拉專用回路並設瓦斯漏氣受信總機，牽動配管與用戶用電設備；且依第 21 條，其應設場所僅限地下層供第 12 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供第 12 條第五款第一目使用之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合計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其中甲類場所合計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總樓地板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三種情形，適用面本就狹窄，故未列入第一款。第 140 條並把該設備所稱瓦斯限定為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n容易混淆的是第 22 條：依第 19 條或第 21 條設有火警自動警報或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建築物，應設置緊急廣播設備。也就是說瓦斯漏氣設備本身從舊，但它一旦存在，就會把「從新」的緊急廣播設備一併帶進來，兩條的法律效果並不相同。第 145 條另定該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容量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監視十分鐘以上。第 13 條也是複合用途建築物與變更用途審查類申論題的必引條文。",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何類場所非屬應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之場所？",1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2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避難器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2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7","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不適用偵煙式或熱煙複合式局限型探測器之處所得選設探測器的種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2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滅火設備之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泡沫滅火設備，及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防火水幕設備之水源容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1,{"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6","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設置基準之規定，防爆牆應設置於堅固基礎上，其強度應能承受可能預料之氣體爆炸衝擊，下列何者非屬防爆牆種類？",1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22","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設置排煙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2,[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19",114,"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19",113,"已領有消防設備人員證書並具有 2 年以上消防實務經驗者，應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登記及核發執業執照，始得執行業務。有關消防實務經驗，下列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fire-law-019",11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之場所用途分類，下列何者錯誤？",{"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19",110,"有一棟建築物高度超過 60 公尺，其連結送水管採用濕式設計，並設中繼幫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19",109,"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設置基準之規定，防爆牆長度應超過設置方位儲存場所建築物牆面長度，其牆腳與儲存場所建築物之距離不得少於多少公尺？",178512996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