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fire-law-00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消防法規概要-009","fire-112-1-fire-law-009",112,1,9,"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依商業登記法取得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得申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經內政部依消防法第 38 條第 4 項之規定廢止許可者，自廢止許可次日起，3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於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有僱用、解聘、資遣、離職、退休、死亡或其他異動情事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報請內政部備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所屬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於證書有效期間內有檢修不實經裁罰達 5 件以上，除不予許可其延展外，並於 6 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B",null,[],false,"本題考點：《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的申請資格與三組期間——重新申請禁止期間、異動報備期限、檢修不實處置。\n【正解理由】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2 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因申請許可所附資料重大不實撤銷許可或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廢止許可者，自撤銷或廢止許可次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B) 的法源、起算點與三年期間完全吻合，故選 B。\n【逐項排除】\n(A) 錯在組織型態。第 3 條第 1 款明定申請人應為「法人組織」，另要求實收資本額等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十人以上且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二人（第 4 款）；商業登記者非法人組織。\n(B) 與第 10 條第 2 項逐字相符，為本題應選者。\n(C) 錯在期限。第 14 條規定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有僱用、解聘、資遣、離職、退休、死亡或其他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30 日是第 6 條第 2 項證書變更申請換發的期限。\n(D) 錯在期間。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為所屬消防設備師（士）檢修不實經裁罰達五件以上者，不予許可延展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6 個月是同項第 3 款（違反第 11 條情節輕微或違反第 19 條）的期間。\n【記憶點】重大不實或第 38 條第 4 項廢止三年、檢修不實五件一年、情節輕微六個月。","檢修機構的定位先看第 2 條：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辦理高層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正好對應《消防法》第 9 條第 1 項第 1 款的第一層委託對象。許可流程分兩段：第 4 條要求檢具申請書、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章程及財力證明、代表人身分證明、資格證書名冊及講習或訓練證明文件、檢修設備及器具清冊、業務執行規範、檢修作業手冊、審查費及證書費繳納證明等八項；第 5 條則是書面審查合格後實地審查，實地審查合格者再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檢具已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後，始予許可並發給證書。意外責任保險最低金額四項寫死：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三千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二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六千四百萬元；且應於證書有效期間內持續有效、不得任意終止，期間屆滿應予續保。\n期間類數字要分艙存放。證書有效期間三年（第 6 條第 1 項），記載事項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換發（同條第 2 項）。延展依第 8 條，須於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前二個月至一個月內提出，每次延展期間三年。人員異動十五日內報備（第 14 條）。書表陳報有兩個時點：第 16 條為年度開始前二個月至一個月內，報備次年度檢修業務計畫書、人員訓練計畫書（包括每半年至少舉辦一次訓練）及消防設備師（士）名冊；第 17 條為年度終結後五個月內，報備上年度檢修業務執行報告書（含檢修申報清冊）、薪資明細與扣繳憑證、人員訓練成果及保險證明。\n退場機制分兩檔：第 7 條的廢止許可並註銷證書（違反第 3 條第 1 款；違反第 3 條第 2 款至第 5 款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違反第 11 條情節重大；檢修場所發生火災事故致人員死亡或重傷且查有重大檢修不實；執行業務造成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與第 10 條的不予延展加禁止重新申請。",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08","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0","某一亞硝酸鹽類之製造場所設有符合規定之擋牆防護，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之圖書館的安全距離至少應為多少公尺以上？",1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07","下列何者並非內政部依消防法第 12 條之規定公告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非經內政部所登錄機構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者，不得銷售、陳列或設置使用？",7,{"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針對瓦斯行設置容器保管室相關安全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1,{"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06","依消防法及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那一個建築物或場所，遇有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時，應另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2-1-fire-law-012","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某一液化石油氣儲存場所之面積 120 平方公尺，最多可提供多少家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瓦斯行）使用？",12,[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09",114,"依消防法、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09",113,"有關消防幫浦性能應符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fire-law-009",111,"有關室內儲槽場所幫浦設備之設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09",110,"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各級消防機關得檢查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業務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若某消防設備士拒絕提供前述資料，違反規定時，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09",109,"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地下儲槽場所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512996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