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2-1-alarm-evacuation-020":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alarm-evacuation","警報與避難 · Alarm & Egress","警報與避難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2-1-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20","fire-112-1-alarm-evacuation-020",112,1,2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標示燈及火警警鈴距離地板面之高度，在 1.5 公尺以上 2.5 公尺以下","緊急廣播設備操作裝置（非座式操作者）之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0.8 公尺以上 1.5 公尺以下","火警發信機離地板面之高度在 0.8 公尺以上 1.5 公尺以下","瓦斯漏氣受信總機屬座式操作者，其總機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0.8 公尺以上 1.5 公尺以下","B",null,[],false,"本題考點：警報設備各操作裝置與器具距樓地板面（地板面）之裝設高度規定。\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38 條第四款，擴音機及操作裝置之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以上（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一點五公尺以下；非座式操作者即適用括號外之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故選 B。\n【逐項排除】\n(A) 第 132 條第三款明定標示燈及火警警鈴距離地板面之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二點五公尺以下（與火警發信機合併裝設者不在此限），本項把下限寫成 1.5 公尺，數值有誤。\n(B) 與第 138 條第四款非座式操作者之規定相符，敘述正確。\n(C) 第 132 條第二款明定火警發信機離地板面之高度在一點二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本項把下限寫成 0.8 公尺，數值有誤。\n(D) 第 142 條第四款明定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之高度，須在零點八公尺以上（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一點五公尺以下；題幹既指明屬座式操作者，其下限應為零點六公尺，本項寫 0.8 公尺，數值有誤。\n【記憶點】座式操作者下限零點六公尺、非座式零點八公尺，上限同為一點五公尺；火警發信機一點二至一點五公尺，標示燈與火警警鈴二至二點五公尺。","這一組高度規定的設計邏輯，是依「誰來操作、什麼時候操作」分流。要由人在火災時伸手按下的裝置，設在站立時手部自然可及的高度帶；要讓避難者遠遠看見、聽見的標示燈與火警警鈴，則抬高到視線以上，避免被人潮與陳列物遮擋；坐著操作的總機盤面，下限再往下放二十公分，遷就坐姿的手部位置。\n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裡同一形狀的規定整理成一張表最好記。第 132 條第二款火警發信機離地板面一點二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同條第三款標示燈及火警警鈴距地板面二公尺以上二點五公尺以下，但與火警發信機合併裝設者不在此限；同條第四款並規定建築物內裝有消防立管之消防栓箱時，火警發信機、標示燈及火警警鈴裝設在消防栓箱上方牆上。第 126 條第四款火警受信總機為壁掛型總機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零點八公尺（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第 138 條第四款緊急廣播設備之擴音機及操作裝置為零點八公尺以上（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一點五公尺以下。第 142 條第四款瓦斯漏氣受信總機同為零點八公尺以上（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一點五公尺以下。第 136 條第二款緊急廣播設備之啟動裝置設在距樓地板高度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範圍內。第 145-1 條第四款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之手動啟動裝置操作開關距樓地板面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n由此可見，本科的高度題幾乎都在考三組數值：零點八至一點五（一般操作開關）、零點六為座式下限、一點二至一點五（火警發信機）與二至二點五（標示燈及火警警鈴）。命題方式固定為抽換其中一個端點，逐項比對端點即可作答。第 136 條第一款另有各樓層任一點至啟動裝置之步行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第三款十一層以上樓層與地下第三層以下樓層或地下建築物應使用緊急電話方式啟動，常與高度題合併出現。",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19","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的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探測器性能檢查中，使用火焰探測器用動作試驗器，在確認火焰探測器之動作及火警分區之表示是否正常時，火焰探測器之動作時間應在幾秒內動作？",19,{"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2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裝設於樓梯 L 級揚聲器，距揚聲器 1 公尺處所測得之音壓規定，下列何者正確？",21,{"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18","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的緊急照明設備於性能檢查時，判定方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8,{"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22","有關感熱型探測器定溫式（非再用型）性能檢查之選取檢查數量，依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檢修基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2,{"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17","有一地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 千平方公尺，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下列何者非依法應設之消防安全設備？",17,{"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2-1-alarm-evacuation-023","有關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之排煙設備，當設置直接面向戶外之窗戶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23,[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alarm-evacuation-020",113,"一棟建築物擁有地下 2 層以及地上 8 層，B1F, B2F 各層面積均為 400 平方公尺，1F, 2F 面積皆為 350 平方公尺，3~8F 皆為 280 平方公尺，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1F 為地面層，BF 代表地下層，B1F 為地下 1 層，依此類推）",{"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1-1-alarm-evacuation-020",111,"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實施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檢查數量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0-1-alarm-evacuation-020",110,"有關辦公大樓排煙設備之啟動裝置在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性能及綜合檢查的檢查及判定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9-1-alarm-evacuation-020",109,"B 級出口標示燈且有顯示避難方向符號者，其有效距離係指步行至該燈多少公尺之距離？",{"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8-1-alarm-evacuation-020",108,"依消防法令規定，觀光旅館、飯店、旅館、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等場所，採膠囊式經營時，須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者，下列何者錯誤？",178512996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