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1-1-fire-law-030":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1-1-消防法規概要-030","fire-111-1-fire-law-030",111,1,3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某樓層高度超過 10 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 700 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其撒水頭設置應符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 3 公尺以下，並以交錯方式設置","儲存棉花類、塑膠類、木製品、紙製品或紡織製品等易燃物品時，每 4 公尺高度至少設置一個","儲存之物品會產生撒水障礙時，該物品側面亦應設置","設在天花板或樓板之撒水頭，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 2.3 公尺以下","B",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6 條第 2 項 高架儲存倉庫之貨架撒水頭與天花板撒水頭配置規定。\n【正解理由】題幹所述樓層高度超過十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七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即第 17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定應設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其撒水頭配置適用第 46 條第 2 項。該項第 1 款第 2 目明定：設在貨架之撒水頭，「儲存棉花類、塑膠類、木製品、紙製品或紡織製品等易燃物品時，每四公尺高度至少設置一個；儲存其他物品時，每六公尺高度至少設置一個」，B 之敘述與條文逐字相符，故選 B。\n【逐項排除】\n(A) 同項第 1 款第 1 目為「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五公尺以下，並以交錯方式設置」，交錯設置部分正確，但水平距離應為 2.5 公尺以下，選項寫 3 公尺，數值錯誤。\n(B) 與同項第 1 款第 2 目一致，為正確答案。\n(C) 同項第 1 款第 3 目為「儲存之物品會產生撒水障礙時，該物品下方亦應設置」，選項寫成側面，位置錯誤。\n(D) 同項第 2 款為「前款以外，設在天花板或樓板之撒水頭，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二點一公尺以下」，選項寫 2.3 公尺，數值錯誤。\n【記憶點】高架倉庫貨架 2.5 公尺交錯、天花板 2.1 公尺；易燃物品每 4 公尺一個、其他物品每 6 公尺一個。","高架儲存倉庫的定義是一條三段式的引用鏈：第 12 條第 2 款第 11 目 把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列為乙類場所；第 17 條第 1 項第 6 款 規定供該目使用、樓層高度超過十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七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為高架儲存倉庫，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第 46 條第 2 項 再為它訂一套與一般建築物不同的撒水頭配置。之所以要另訂，是因為貨物垂直堆疊到十公尺以上，天花板撒水頭的水難以穿透上層貨物到達下層起火點，故條文要求在貨架內分層設置並以交錯方式配置，第 1 款第 4 目並要求設置符合第 47 條第 2 項規定之防護板，但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貨架撒水頭者不在此限。\n一般建築物的水平距離規定在第 46 條第 1 項，數值可與本題並列比對：戲院、舞廳、夜總會、歌廳、集會堂等表演場所之舞臺及道具室、電影院之放映室或儲存易燃物品之倉庫為一點七公尺以下；一般反應型（第二種感度）為二點一公尺以下，防火構造建築物得增加為二點三公尺以下；快速反應型（第一種感度）為二點三公尺以下，防火構造建築物得增加為二點六公尺以下；小區劃型為二點六公尺以下且撒水頭間距三公尺以上、任一撒水頭之防護面積十三平方公尺以下；側壁型為牆面二側一點八公尺以下、牆壁前方三點六公尺以下。選項 D 的二點三公尺正是一般建築物的數值，被搬到高架倉庫天花板撒水頭上，屬典型的跨項移植錯誤。\n水源容量也隨物品性質分格，第 57 條第 1 項第 1 款表就高架儲存倉庫列出：儲存棉花、塑膠、木製品、紡織品等易燃物品者，快速反應型二十四個、一般反應型三十個；儲存其他物品者，快速反應型十六個、一般反應型二十個，均以繼續放水二十分鐘之水量計算。與第 46 條第 2 項第 1 款第 2 目的四公尺、六公尺對照即可看出，法規全篇都以「易燃物品／其他物品」這一組切點分列數值。\n延伸考點是撒水頭的裝置位置，第 47 條第 1 項 規定撒水頭軸心與裝置面成垂直裝置、迴水板下方四十五公分內及水平方向三十公分內應保持淨空間、密閉式撒水頭之迴水板與裝置面間距在三十公分以下、裝置於樑下時迴水板與樑底之間距在十公分以下且與樓板或天花板之間距在五十公分以下。",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合計未達 1 千平方公尺，得設置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或與現行法令同等以上效能之滅火設備？①產後護理之家 ②團體家屋 ③精神護理之家 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29,{"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31","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使用加熱試驗器分別對差動式局限型 1 種探測器及離子式局限型光電式局限型 2 種探測器加熱，確認其應動作之時間分別是 A 秒內及 B 秒內，A+B 為多少？",31,{"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8","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其鋼筋混凝土經過 28 日養生後之抗壓強度（kgf\u002Fcm2），應為多少以上？",28,{"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32","供某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使用之五層樓建築物，各樓層若符合下列何者之規定，得免設避難器具？",32,{"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7","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分級屬 A 型，其儲存量達管制量 5 倍以上未達 10 倍者且周圍設有圍牆之室內儲存場所，其應保留空地寬度應為多少公尺以上？",27,{"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33","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遴選防火管理人並制定消防防護計畫，其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33,[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30",114,"下列何者非屬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警報設備？",{"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30",113,"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規定，對於電動機之構造與機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2-1-fire-law-030",112,"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有關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綜合檢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30",110,"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分為鋼筋混凝土製、混凝土空心磚製及鋼板製等三種，並應設置於堅固基礎上，強度應能承受可能預料之氣體爆炸衝擊，有關混凝土空心磚製防爆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30",10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之規定，緩降機下降空間之判定，在無其他突出物干擾的情境下，以器具中心半徑多少公分的圓柱形範圍內，為緩降機的下降空間？",178512996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