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1-1-fire-law-028":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1-1-消防法規概要-028","fire-111-1-fire-law-028",111,1,28,"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其鋼筋混凝土經過 28 日養生後之抗壓強度（kgf\u002Fcm2），應為多少以上？",{"A":16,"B":17,"C":18,"D":19},"140","175","210","280","C",null,[],false,"本題考點：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之鋼筋混凝土抗壓強度，其法源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67 條第 3 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防爆牆基準。\n【正解理由】依該辦法第 67 條第 1 項，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場外第一類、第二類保護物間應保持表列安全距離；同條第 2 項規定儲存場所設有防爆牆或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該安全距離得縮減（第一類保護物由 4.5√Y 縮為 2.25√Y、二十五平方公尺以上者由 22.5 公尺縮為 11.25 公尺）；同條第 3 項明定「前項防爆牆之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防爆牆既是安全距離得以縮減的替代手段，其結構強度即由該基準訂定，鋼筋混凝土經 28 日養生後之抗壓強度應在每平方公分 210 公斤以上，故選 C。候選未附該基準原文，數值以官方答案為準。\n【逐項排除】\n(A) 140 kgf\u002Fcm2：低於該基準所定之抗壓強度下限，不符規定。\n(B) 175 kgf\u002Fcm2：仍低於所定下限，不符規定。\n(C) 210 kgf\u002Fcm2：即該基準所定 28 日養生後抗壓強度之下限值，為正確答案。\n(D) 280 kgf\u002Fcm2：高於所定下限，並非法定之最低要求值。\n【記憶點】防爆牆換到的是第 67 條表列安全距離減半，混凝土 28 日抗壓強度門檻 210 kgf\u002Fcm2。","第 67 條 的兩張表是本題的骨架。未設防爆牆時，以儲存面積 Y（平方公尺）分三段：0≦Y＜8、8≦Y＜25、25≦Y，第一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分別為 9√2 公尺、4.5√Y 公尺、22.5 公尺；第二類保護物分別為 6√2 公尺、3√Y 公尺、15 公尺。設有防爆牆或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第一類保護物縮為 0、2.25√Y 公尺、11.25 公尺；第二類保護物縮為 0、1.5√Y 公尺、7.5 公尺，可見表列數值均縮減為原來之二分之一。安全距離既靠一道牆換來，這道牆的材料與強度自然要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基準把關，此即第 3 項授權之用意。\n本辦法裡「牆」有三種，厚度規定各不相同，宜並列記憶：第 70 條第 8 款的防護牆，用於解除儲存場所周圍二公尺範圍內嚴禁煙火之限制，厚度為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者；第 73 條第 2 項第 6 款的防爆牆，用於把容器保管室外牆與第一類、第二類保護物之安全距離由八公尺縮減為一公尺，厚度為十五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者；第 8 條第 2 項第 3 款的擋牆，則為厚度十五公分以上之鋼筋或鋼骨混凝土牆，或厚度二十公分以上之鋼筋或鋼骨補強空心磚牆，或堆高斜度不超過六十度之土堤，且高度須能有效阻隔延燒。\n關於單位，抗壓強度題常在 kgf\u002Fcm2 與 MPa 之間換算，1 kgf\u002Fcm2 約等於 0.098 MPa，故 210 kgf\u002Fcm2 約為 20.6 MPa；28 日則是混凝土設計強度的標準養生齡期，這也是為什麼題幹要特別寫出「經過 28 日養生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 條第 3 款亦同時列出每平方公分二點八公斤與 0.28 MPa 兩種寫法，可見兩套單位並行。\n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的設備面考點另有兩條：第 207 條 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及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應設置滅火器；第 228 條 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設置二具，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每五十平方公尺（含未滿）應增設一具，每具滅火器對普通火災具有四個以上、對油類火災具有十個以上之滅火效能值。",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7","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分級屬 A 型，其儲存量達管制量 5 倍以上未達 10 倍者且周圍設有圍牆之室內儲存場所，其應保留空地寬度應為多少公尺以上？",27,{"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合計未達 1 千平方公尺，得設置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或與現行法令同等以上效能之滅火設備？①產後護理之家 ②團體家屋 ③精神護理之家 ④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29,{"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6","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供營業使用者，不得超過 X 公斤；供家庭使用者，不得超過 Y 公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26,{"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3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某樓層高度超過 10 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 700 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其撒水頭設置應符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30,{"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25","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販賣場所及其位置、構造及設備等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25,{"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1-1-fire-law-031","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使用加熱試驗器分別對差動式局限型 1 種探測器及離子式局限型光電式局限型 2 種探測器加熱，確認其應動作之時間分別是 A 秒內及 B 秒內，A+B 為多少？",31,[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28",114,"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全區及局部放射方式之緊急電源，應採用自用發電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該設備有效動作多少時間以上？",{"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28",113,"直轄市、縣（市）有登記執業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達多少人以上者，得組織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2-1-fire-law-028",112,"經濟部輔導未登記工廠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若該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業依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之規定完成測試，且經查驗合格，多久時間免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結果申報？",{"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fire-law-028",11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場所何者屬於乙類場所？",{"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fire-law-028",109,"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裝設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785129969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