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1-1-alarm-evacuation-01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alarm-evacuation","警報與避難 · Alarm & Egress","警報與避難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1-1-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19","fire-111-1-alarm-evacuation-019",111,1,19,"有關緊急照明燈的緊急電源及配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16,"B":17,"C":18,"D":19},"使用蓄電池設備時，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 45 分鐘以上","採蓄電池設備與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時，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分別為 10 分鐘及 30 分鐘以上","緊急照明燈內置蓄電池者，其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緊急照明燈採蓄電池設備與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時，緊急電源供電系統之配線應施予耐熱保護","B",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77 條緊急照明設備之緊急電源容量，以及第 176 條的配線規定。\n【正解理由】第 177 條第二項明定「前項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但採蓄電池設備與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時，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分別為十分鐘及三十分鐘以上」，(B) 所述十分鐘及三十分鐘與該但書逐字相符，故選 B。\n【逐項排除】\n(A) 第 177 條第二項本文所定為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不是四十五分鐘。\n(B) 即第 177 條第二項但書之併設方式規定，蓄電池設備十分鐘、緊急發電機三十分鐘，為本題應選者。\n(C) 第 176 條開頭即明定「緊急照明設備除內置蓄電池式外，其配線依下列規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是同條第一款對照明器具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者的要求，內置蓄電池式的燈具並不適用該條配線規定。\n(D) 第 176 條第二款規定緊急照明燈之電源回路配線應依第 235 條施予耐燃保護，但天花板及其底材使用不燃材料時得施予耐熱保護；得改施耐熱保護的條件是不燃材料，不是採併設方式。\n【記憶點】緊急照明「單獨蓄電池三十分鐘、併設則十分鐘加三十分鐘」；配線原則耐燃，天花板及其底材為不燃材料時得耐熱，內置蓄電池式不受第 176 條配線規定拘束。","緊急照明設備的緊急電源與配線各有專條。第 177 條第一項規定緊急照明設備應連接緊急電源，第二項規定該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但採蓄電池設備與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時，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分別為十分鐘及三十分鐘以上——十分鐘是蓄電池必須獨力撐住的時間，三十分鐘是整體供電必須維持的時間，兩個數字缺一不可。《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十四章緊急照明設備的外觀試驗，對緊急電源種類的判定要領同樣寫「應為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設置端與查驗端一致。\n配線在第 176 條，開頭的「除內置蓄電池式外」是本題選項 (C) 的關鍵：內置蓄電池式的燈具自帶電源，不倚賴分路配線供電，因此整條配線規定不適用於它。該條第一款要求照明器具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第二款要求電源回路之配線依第 235 條施予耐燃保護，但天花板及其底材使用不燃材料時得施予耐熱保護。第 235 條的耐燃保護工法為電線裝於金屬導線管槽內並埋設於防火構造物之混凝土內、混凝土保護厚度二十毫米以上（使用不燃材料建造且符合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區劃規定之管道間得免埋設），或使用 MI 電纜、耐燃電纜按電纜裝設法直接敷設；耐熱保護則為電線於金屬導線管槽內裝置，或使用 MI 電纜、耐燃電纜或耐熱電線電纜直接敷設。第 236 條本文則明定緊急供電系統之配線「依下表之區分，施予耐燃保護或耐熱保護」，候選條文未附該表內容。\n緊急電源容量宜整組並列記憶：第 128 條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第 145 條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能監視十分鐘以上，第 155 條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為有效動作二十分鐘以上，第 177 條緊急照明設備為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第 95 條全區及局部放射方式為有效動作一小時以上。",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18","局限型偵煙探測器光電式的偵測原理若設計為散亂光式，其對火場中何種信號較不敏感？",1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20","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實施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檢查數量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2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17","下列何者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明定應設置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之場所？",17,{"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2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有關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之敘述，何者正確？",21,{"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16","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種場所得免設排煙設備？",1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1-1-alarm-evacuation-022","避難器具安裝完成實施性能試驗，針對支固器具進行荷重試驗，緩降機至少應載重 X kg 以上；救助袋應載重 Y kg 以上，試問 X、Y 分別為何？",22,[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alarm-evacuation-019",113,"某百貨公司設計有一挑高中庭，其高度為 14 公尺，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請問下列探測器何者不適合？",{"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2-1-alarm-evacuation-019",112,"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的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探測器性能檢查中，使用火焰探測器用動作試驗器，在確認火焰探測器之動作及火警分區之表示是否正常時，火焰探測器之動作時間應在幾秒內動作？",{"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0-1-alarm-evacuation-019",110,"對於設置在地下建築物、地下層及地上層三者之居室的緊急照明燈進行性能檢查，依照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使用低照度測定用光電管照度計測試，在地面之水平面照度應分別達多少勒克斯（lux）以上？",{"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9-1-alarm-evacuation-019",109,"具閃滅或音聲引導功能之出口標示燈設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8-1-alarm-evacuation-019",108,"應設排煙設備場所之樑為裸露式者，交錯之樑形成之各防煙區劃皆應設置排煙口。但其樓地板面積每 500 平方公尺防煙區劃內，防煙壁及排煙口之設置，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8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並符合下列何者，不在此限？〔A：大樑深度（cm）；B：中樑深度（cm）；X：大樑下加設之垂壁高度（cm），其值得為 0；A＋X：防煙壁下垂高度（cm）。〕",178512996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