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10-1-water-chemical-023":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10-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23","fire-110-1-water-chemical-023",110,1,23,"下列場所何者可選擇第二種室內消防栓選擇設置之？",{"A":16,"B":17,"C":18,"D":19},"傢俱展示販售場","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汽車修護廠","高度危險工作場所","C",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4 條本文的排除規定，哪些場所必須設第一種室內消防栓、不得選擇第二種。\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4 條本文，「除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目或第四款之場所，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外，其他場所應就下列二種消防栓選擇設置之」。汽車修護廠依第 12 條屬丙類場所第三款第二目，不在被排除之列，故得就第一種、第二種擇一設置，故選 C。\n【逐項排除】\n(A) 錯誤。傢俱展示販售場為第 12 條第二款第十一目（與倉庫同目），正是第 34 條本文明文排除者，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n(B) 錯誤。低度危險工作場所為第 12 條第四款第三目，屬丁類場所，落入第 34 條所排除的「第四款之場所」，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n(C) 正確。汽車修護廠為第 12 條第三款第二目之丙類場所，既非第二款第十一目、亦非第四款，屬本文所稱「其他場所」，得選擇設置第二種消防栓。\n(D) 錯誤。高度危險工作場所為第 12 條第四款第一目，同屬丁類場所，依第 34 條本文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n【記憶點】第 34 條只排除兩處：第 12 條第二款第十一目（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與第四款全部（丁類工作場所），其餘場所才有選擇權。","第 34 條把室內消防栓分成兩種，並在本文先做排除：第 12 條第二款第十一目（倉庫、傢俱展示販售場）與第四款（丁類場所，即高度、中度、低度危險工作場所）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其餘場所才有選擇權。這兩處的共同點是可燃物存量大、火載量高。命題者常以「哪個場所可選第二種」或「哪個場所限設第一種」正反兩面出題。\n兩種消防栓的規格差異全寫在同條第 1 款與第 2 款，宜並列記憶。相同者：各層任一點至消防栓接頭之水平距離均在二十五公尺以下；全部消防栓同時使用時，各消防栓瞄子放水壓力均在每平方公分一點七公斤以上或 0.17MPa 以上；消防栓數量超過二支時，均以同時使用二支計算。不同者：第一種放水量在每分鐘一百三十公升以上，箱內配置口徑三十八毫米或五十毫米之消防栓一個、口徑三十八毫米或五十毫米且長十五公尺並附快式接頭之水帶二條、水帶架一組及口徑十三毫米以上之直線水霧兩用瞄子一具，接頭至建築物任一點水平距離在十五公尺以下時，水帶部分得設十公尺水帶二條；第二種放水量在每分鐘八十公升以上，箱內配置口徑二十五毫米消防栓連同管盤長三十公尺之皮管或消防用保形水帶及直線水霧兩用瞄子一具，且瞄子設有容易開關之裝置。\n第 34 條第 2 項另定兩種共通的裝置規定：消防栓開關距離樓地板之高度在零點三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設在走廊或防火構造樓梯間附近便於取用處；供集會或娛樂處所者設於舞臺二側、觀眾席後二側、包廂後側；屋頂上適當位置至少設置一個測試用出水口並標明測試出水口字樣，斜屋頂設置有困難時得免設。至於丁類場所的三級定義則在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至第 5 款。",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2","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以上建築物時，建築物間外牆與中心線水平距離第一層在 X 公尺以下，第二層在 Y 公尺以下，且合計各棟該第一層及第二層樓地板面積在 Z 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消防專用蓄水池。X、Y、Z 分別為何？",22,{"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4","需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中，下列何者應設開放式？",24,{"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1","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應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設置之場所，下列場所何者得使用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21,{"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5","自動撒水設備之水源容量規定，若使用側壁型或小區劃型撒水頭時，十層以下樓層在 X 個撒水頭、十一層以上樓層在 Y 個撒水頭繼續放水 20 分鐘之水量以上。X、Y 分別為何？",25,{"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0","飛機修理廠、飛機庫樓地板面積在 200 平方公尺以上者，可就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等選擇下列何者設置之？",20,{"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10-1-water-chemical-026","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之泡沫放出口，若採用高發泡放出口，其泡沫膨脹比應選擇下列何者設置之？",26,[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water-chemical-023",113,"有關停車空間泡沫瞄子綜合試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2-1-water-chemical-023",112,"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種場所不需設置室內消防栓設備？",{"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23",111,"簡易自動滅火設備進行性能檢查時，蓄壓式滅火藥劑儲存容器滅火藥劑量應與標示差異不超過多少？",{"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23",109,"下列有關室內消防栓箱之敘述，何者正確？",{"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8-1-water-chemical-023",108,"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應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之場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512997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