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廚房油鍋起火燃燒,下列何項應對動作的風險最大?
- A打電話通知消防隊
- B以濕布覆蓋
- C關閉瓦斯開關
- D以水澆灌降溫
正解 D — 以水澆灌降溫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火災學概要」第 35 題(測驗題共 40 題,另有申論 2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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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食用油火災不得以水灌救的原理——水遇高溫油瞬間汽化造成噴濺。
正解理由
食用油的著火溫度約在攝氏三百五十度上下,油鍋起火時油溫遠高於水的沸點一百度。水的密度大於油,澆下後會沉入油層底部,在極短時間內全面汽化,體積膨脹約一千七百倍,膨脹的蒸氣把上層仍在燃燒的高溫油向上向外噴濺成細小油滴,油滴與空氣接觸面積驟增而瞬間擴大火勢,形成火球並造成大面積灼傷與延燒。四個選項中只有澆水會主動製造這種噴濺機制,風險最大,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打電話通知消防隊並未接觸火源,不改變燃燒的任何條件,不產生附加風險。
- (B)
以濕布覆蓋屬窒息法,隔絕油面與空氣使燃燒缺氧而止;布上少量水分在表面即行汽化,不會沉入油層,風險遠低於直接澆水。
- (C)
關閉瓦斯開關是移除熱源,阻斷油溫繼續上升,屬於降低危險度的方向。
- (D)
風險最大,為本題應選者。水沉入高溫油底後瞬間汽化噴濺,使火勢在瞬間立體擴大。
記憶點
高溫油遇水必噴濺,油鍋火要「蓋」不要「澆」。
深度詳解法規沿革 · 單位換算 · 易混淆對照
食用油火災在火災分類上有其特殊性。一般可燃性液體屬 B 類火災,但食用油因著火溫度高、又具再引燃傾向,國際上另立 K 類(廚房油脂火災)。關鍵溫度有三個:閃火點約在攝氏三百度上下、燃點略高、著火點約攝氏三百五十度,而水的沸點僅一百度,兩者相差約二百五十度,這個溫差正是噴濺的能量來源。
噴濺現象在油類儲槽火災中另有兩個專有名詞。濺溢(slop over)指少量水灑在燃燒油面上,表層油因蒸氣膨脹而濺出;沸溢(boil over)則是重質油品長時間燃燒形成熱波向下傳遞,熱波接觸槽底水層時使水瞬間汽化,把整槽油向上噴出,規模遠大於前者。廚房油鍋澆水的機制與濺溢相同,只是尺度較小。
滅火原理可整理成四路:冷卻、窒息、抑制連鎖反應與移除可燃物。濕布或鍋蓋走的是窒息路線,且因為離開火源後油溫仍高,覆蓋物須維持到油溫降至著火點以下才不致復燃;關閉燃氣屬於移除熱源;K 類滅火藥劑則採濕化學(碳酸鉀等鹼性水溶液),噴出後與油脂發生皂化反應,在油面形成皂化膜,兼具窒息與冷卻,且以細霧噴出而非柱狀水流,不會穿透油層。
時間與溫度的線索也常入題:一般食用油持續加熱到自燃約需十餘分鐘,油溫超過發煙點後會先冒出白煙,這是最後的預警;此時油品已開始裂解出可燃蒸氣,即使移離火源,鍋體與油本身的蓄熱仍可能使溫度續升而自燃,這正是油鍋火災常在無人看顧的短短數分鐘內成形的原因。
特別要分辨的是「水」與「水霧」:柱狀水流會穿入油層底部造成噴濺,細水霧則以微米級液滴在油面上方汽化吸熱並稀釋氧氣,兩者物理行為完全不同,不可因為都是水而混為一談。延伸考點常見於火災分類與適用滅火藥劑的配對題,以及復燃與再引燃的判斷。
內容更新:2026-07-2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法條以 110 年(考試當年)條文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檢修或法規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