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7-1-fire-law-009":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7-1-消防法規概要-009","fire-107-1-fire-law-009",107,1,9,"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販賣場所內設六類物品調配室者，調配室出入口應設置多少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A":16,"B":17,"C":18,"D":19},"0.5","1","2","3","B",null,[],false,"本題考點：公共危險物品販賣場所內設六類物品調配室時，其出入口防火門之防火時效要求，屬《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37 條所定構造基準。\n【正解理由】依《公共危險物品設置標準》第 37 條，第一種販賣場所（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之數量未達管制量 15 倍者）內設有六類物品調配室者，該調配室之樓地板面積應在 6 平方公尺以上、10 平方公尺以下，四周應以牆壁區劃，出入口應設置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且有積存蒸氣之虞者應設置將蒸氣有效排至屋簷以上或室外距地面 4 公尺以上之設備。題目所問即該出入口防火門之時效，故選 B。\n【逐項排除】\n(A) 0.5 小時（30 分鐘）屬一般防火門或防火時效較低之區劃要求，未達調配室之標準。\n(B) 1 小時正是條文對調配室出入口防火門所定之最低防火時效，與題意相符。\n(C) 2 小時多見於防火構造中承重牆、主要構造或高管制量場所之區劃要求，非調配室出入口所需。\n(D) 3 小時屬防火構造中最高等級時效的量級，本條並無此規定。\n【記憶點】調配室記三個數：面積 6 至 10 平方公尺、防火門 1 小時、排氣口離地 4 公尺。","調配室之所以被單獨拉出來加嚴規範，是因為販賣場所本身通常位於建築物一樓、鄰接人潮，而調配行為（分裝、混合、稀釋）會把原本密封於容器內的六類物品暴露於空氣中，產生可燃蒸氣並伴隨傾倒、攪拌時的靜電與摩擦，火災風險遠高於單純陳列販賣。法規因此採取「限制規模＋強制區劃＋強制排氣」三管齊下：面積上限 10 平方公尺是限制一次可調配的量與可能的燃燒面積，下限 6 平方公尺則是確保作業空間不致擁擠；牆壁區劃與 1 小時防火時效防火門，是把調配室當成一個獨立的防護單元，即使起火也能爭取到足夠時間讓販賣場所內人員疏散；排氣設備要求排至屋簷以上或距地面 4 公尺以上，是因為多數易燃液體蒸氣比重大於空氣，若在低處排放會沿地面擴散並在角落積聚，遇火源即回火。\n販賣場所依管制量倍數分為第一種（未達 15 倍）與第二種（15 倍以上未達 40 倍），兩者是最常見的混淆點：第二種販賣場所因量大，另有牆壁、樑、柱、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上層樓地板或屋頂之構造要求等更嚴格規定，考題常把第二種的條件套到第一種上。另一組易混數字是防火時效階梯：30 分鐘、1 小時、2 小時、3 小時分別對應不同構造與部位，看到「調配室出入口」就鎖定 1 小時。\n同一條文還可能這樣考：調配室面積上下限、排氣設備高度、以及販賣場所是否需要設置安全距離與保留空地（販賣場所因位於建築物內，與製造場所的距離規範適用方式不同）。※ 本辦法歷經多次修正，條號與數值請以最新公布條文為準。",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08","依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之規定，以金屬膨脹錨定螺栓之施工方法（輕形混凝土或氣泡混凝土製造者除外），若使用金屬膨脹錨定螺栓之口徑為 M20，其埋入深度需為多少毫米？",8,{"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0","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易燃液體，係指在一大氣壓時，閃火點在攝氏多少度以下之液體？",10,{"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07","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製造場所與收容人數在 300 人以上的三溫暖，安全距離需多少公尺以上？",7,{"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1","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所謂的集合住宅，係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幾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11,{"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06","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係指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來源，其串接使用量達多少公斤以上之場所？",6,{"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7-1-fire-law-012","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二級之材料，屬於下列何種建築材料？",12,[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09",114,"依消防法、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09",113,"有關消防幫浦性能應符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2-1-fire-law-009",112,"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1-1-fire-law-009",111,"有關室內儲槽場所幫浦設備之設置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10-1-fire-law-009",110,"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各級消防機關得檢查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之業務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若某消防設備士拒絕提供前述資料，違反規定時，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178512997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