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6-1-water-chemical-015":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water-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 · Water & Chemical","水與化學系統",{"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6-1-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015","fire-106-1-water-chemical-015",106,1,15,"某一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其建築物外面設有 4 具室外消防栓，則其水源容量至少應為多少？",{"A":16,"B":17,"C":18,"D":19},"14 立方公尺","21 立方公尺","28 立方公尺","42 立方公尺","B",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0 條室外消防栓之水源容量法定基準，以及「法定同時放水支數」與「實際設置具數」的區別。\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0 條，室外消防栓之水源容量應在二支同時放水三十分鐘之水量以上，而同條規定每支瞄子放水量在每分鐘 350 公升以上，故基準水量為 350 公升\u002F分 × 2 支 × 30 分 = 21,000 公升 = 21 立方公尺。題幹雖設有 4 具，但法規以「二支同時開啟」為計算上限，不隨設置具數等比放大，故選 B。\n【逐項排除】\n(A) 14 立方公尺是 350 公升\u002F分 × 2 支 × 20 分的結果，錯在把放水時間記成二十分鐘，與第 40 條的三十分鐘不合。\n(B) 正確,350 × 2 × 30 = 21,000 公升，恰為 21 立方公尺，完全吻合二支同時放水三十分鐘的法定水量。\n(C) 28 立方公尺等於四支放水二十分鐘，時間與支數兩處都取錯基準，屬於雙重誤算。\n(D) 42 立方公尺是把 4 具全部視為同時放水三十分鐘，錯在以實際設置具數取代法定的二支。\n【記憶點】室外消防栓水源背「二支、三十分鐘、每分 350 公升」,答案恆為 21 立方公尺。","室外消防栓的水源容量條文，設計思想是「同時使用支數」而非「全部設置支數」。火場實際操作時，不可能把建築物周圍每一具室外消防栓同時開啟；法規因此以兩支同時運作作為最不利但合理的情境，避免業者被迫興建過大水池而失去經濟可行性。這與室內消防栓的立法邏輯完全一致——第一種室內消防栓水源為二支同時放水二十分鐘(130 公升\u002F分 × 2 × 20 = 5.2 立方公尺),第二種為 60 公升\u002F分 × 2 × 20 = 2.4 立方公尺。把三組數字排在一起記，考場上就不會互相混淆。\n\n數值由來上，室外消防栓瞄子放水量 350 公升\u002F分、放水壓力 2.5 kgf\u002Fcm² 以上，是為了讓水霧射程足以涵蓋建築物外牆與相鄰棟距；而三十分鐘的持續時間，對應的是室外消防栓多用於工作場所、倉庫等火載量大的空間，需要撐到消防車到場並接續供水。單位換算方面,1 kgf\u002Fcm² ≈ 0.098 MPa ≈ 10 公尺水頭,2.5 kgf\u002Fcm² 約等於 25 公尺水頭，計算加壓送水裝置全揚程時常要用到。\n\n易混淆處有三：其一，室外消防栓與室內消防栓的放水量、時間都不同，務必分開背；其二，水源容量與加壓送水裝置出水量是兩件事，前者是水池體積(立方公尺),後者是幫浦每分鐘的出水能力(公升\u002F分);其三，題幹刻意給「高度危險工作場所」與「4 具」兩個干擾條件，危險程度會影響滅火器與其他設備的設置密度，但不改變本條水源容量的計算式。\n\n同一條文的其他考法包括：問幫浦出水量(應為 350 公升\u002F分 × 2 = 700 公升\u002F分以上)、問室外消防栓與建築物一樓外牆各部分之水平距離(40 公尺以下)、問瞄子放水壓力上限(7 kgf\u002Fcm² 以下，超過時應設減壓措施)。把水源容量、幫浦出水量、水平距離、放水壓力四項綁成一組記憶，可以一次覆蓋多年考點。",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4","達顯著滅火困難之公共危險物品室外儲存場所，設置室外消防栓設備，其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供電容量應供其有效動作至少多久以上？",14,{"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6","自動撒水設備竣工時進行加壓試驗，下列何者正確？",16,{"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3","有關室內消防栓之放水壓力，下列何者錯誤？",13,{"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7","有關撒水頭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7,{"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2","簡易自動滅火設備進行性能檢查時，其蓄壓式滅火藥劑量應與標示重量差異在何範圍以內？",12,{"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6-1-water-chemical-018","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時，使用密閉式撒水頭其水源容量，應在設置 X 個撒水頭繼續放水 Y 分鐘之水量以上，其中 X、Y 分別為：",18,[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3-1-water-chemical-015",113,"有關滅火藥劑每公斤核算空氣量或氮氣量，依據惰性氣體與鹵化烴滅火設備之綜合檢查，下列何者與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不同？",{"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2-1-water-chemical-015",112,"有關滅火設備之緊急電源供電容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1-1-water-chemical-015",111,"採用移動式放射方式之乾粉滅火設備，藥劑種類為第四種乾粉時，每一具噴射瞄子所需藥劑放射量為何？",{"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0-1-water-chemical-015",110,"公共危險物品儲槽設置補助泡沫消防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09-1-water-chemical-015",109,"公共危險物品室外儲槽場所設置射水設備時，測試之放水壓力應在多少以上？",178512997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