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6-1-fire-law-023":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6-1-消防法規概要-023","fire-106-1-fire-law-023",106,1,23,"下列有關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16,"B":17,"C":18,"D":19},"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於執行業務前，應填具執業通訊資料表","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於國內外專業期刊或學報發表論文或翻譯專業文獻經登載者，論文每篇 60 分，翻譯每篇 20 分，作者或譯者有 2 人以上者，平均分配積分","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日起每 2 年應接受講習 1 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 120 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前項業務登記簿至少應保存 5 年","C",null,[],false,"本題考點：《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關於執業前登記、業務登記簿保存與定期講習訓練積分之數額規定。\n【正解理由】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關於訓練講習之規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自取得證書之日起每2年應接受講習1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160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本選項年限雖然正確，但積分門檻寫成120分，低於法定數額，與條文不符；題目問的是「何者錯誤」，故選 C。\n【逐項排除】\n(A) 正確。同辦法明定執行業務前應填具執業通訊資料表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屬執業前的形式要件，尚非資格審查。\n(B) 正確。訓練積分基準就國內外專業期刊或學報發表之論文採計每篇60分、翻譯每篇20分，作者或譯者2人以上者平均分配積分，避免同一著作重複足額採計。\n(C) 錯誤。錯點不在「每2年」，而在積分數額，法定為累計160分以上，本選項寫120分。\n(D) 正確。執行業務應備置業務登記簿，記載委託人、場所、執行事項等，且該登記簿至少保存5年，以利事後查核業務執行紀錄。\n【記憶點】「兩年講習一次、積分一百六、簿冊留五年」——年限與簿冊都是真的，被動手腳的只有積分。","消防設備人員的管理規範，早期附麗於《消防法》第7條及其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以《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範考試及格後的執業登記、業務執行與繼續教育。立法背景在於：消防安全設備的檢修申報結果，是主管機關判斷場所安全與否的重要依據，若執業人員長年不更新法規知識，設置標準與檢修基準逐年修正之後，檢修報告便會失真，因此制度上以「定期講習或累計積分」作為維持專業品質的門檻。\n\n數值記憶對照：期間類——講習週期2年、業務登記簿保存5年；積分類——累計160分、論文每篇60分、翻譯每篇20分。考點常以「調高或調低一個數字」的方式設陷阱，本題即把160分寫成120分，屬於典型的數值置換題。應試時的辨識技巧是：先確認選項敘述的「事項」有沒有出現在辦法中，再逐一核對數字，因為命題者極少憑空捏造事項，多半是保留正確事項、替換數值。\n\n易混淆概念對照：一是「執業通訊資料表」與「業務登記簿」——前者是執業「前」的資料申報，後者是執業「中、後」的紀錄留存，兩者時點與功能不同；二是「講習」與「訓練積分」——兩者為選擇關係而非累加關係，條文用「或」字連結，只要擇一完成即符合規定，題目若把「或」改成「並」也會構成錯誤敘述。\n\n相關考點連結：同一辦法還常考執業證書的申請與換發、停業與歇業的報備、以及違反規定時依《消防法》所生之處分效果；此外，檢修申報制度中「誰得為檢修」的主體資格，會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合併命題，宜一併記憶。",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2","下列有關消防法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22,{"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4","下列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24,{"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1","下列有關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防火管理人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21,{"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5","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有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之敘述，何者正確？",25,{"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0","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設置於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滅火器，其滅火效能值規定，下列何者正確？",20,{"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26","下列有關防火水幕設備之水源容量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26,[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23",114,"依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23",113,"依據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2-1-fire-law-023",112,"室外儲槽儲存閃火點在攝氏 70 度以下的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其依規定設置之冷卻撒水設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1-1-fire-law-023",111,"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於證書有效期間內，進行證書記載事項變更時，檢修機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期間內，依收費標準繳納證書費，並檢具申請書及變更事項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證書？",{"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10-1-fire-law-023",110,"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者屬應設置室內消防栓設備的場所？",178512997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