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1,"prerenderedAt":73},["ShallowReactive",2],{"q-fire-106-1-fire-law-007":3},{"subject":4,"subjectSlug":5,"subjectKicker":6,"subjectShort":7,"question":8,"related":27,"sameNumber":52,"hasEssay":26},"消防法規概要","fire-law","消防法規 · Fire Code","消防法規",{"id":9,"webId":10,"year":11,"session":12,"subject":4,"number":13,"stem":14,"options":15,"answer":20,"answerNote":21,"images":22,"imagesPending":23,"lawTimestamp":11,"explanation":24,"explanationDeep":25,"freq":12,"indexable":26},"fire-106-1-消防法規概要-007","fire-106-1-fire-law-007",106,1,7,"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符合下列何者要件，則屬顯著滅火困難場所？",{"A":16,"B":17,"C":18,"D":19},"總樓地板面積為 1,200 平方公尺","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 50 倍","高閃火點物品其數量達管制量 200 倍，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 100 度者","製造或處理設備高於地面 5 公尺","A",null,[],false,"本題考點：《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判定要件，製造場所部分的面積、管制量倍數與設備高度三項門檻。\n【正解理由】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顯著滅火困難場所之規定，製造場所符合下列任一要件即屬之：總樓地板面積在 1,000 平方公尺以上；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 100 倍以上(高閃火點物品且操作溫度未滿攝氏 100 度者除外);製造或處理設備高於地面 6 公尺以上。本題 A 之總樓地板面積 1,200 平方公尺已逾 1,000 平方公尺門檻，故選 A。\n【逐項排除】\n(A) 正確。1,200 平方公尺大於面積門檻 1,000 平方公尺，單此一項即足以認定為顯著滅火困難場所。\n(B) 錯誤。管制量倍數門檻為 100 倍以上,50 倍僅達門檻之半，不符要件。\n(C) 錯誤。高閃火點物品且操作溫度未滿攝氏 100 度者，依規定排除於管制量倍數判準之外，即使達 200 倍亦不因此認定。\n(D) 錯誤。設備高度門檻為高於地面 6 公尺以上,5 公尺尚未達到。\n【記憶點】製造場所顯著滅火困難記「面積 1,000、倍數 100、高度 6」,高閃火點低溫操作者不算倍數。","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的滅火設備規定，採取的是先分級、後配設備的兩段式架構。第一段把場所依滅火難易分成顯著滅火困難、一般滅火困難、其他等三級；第二段再依級別決定應設第幾種滅火設備。顯著滅火困難場所原則上應設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種滅火設備，並另設第四種與第五種；一般滅火困難場所則設第四種與第五種；其他場所設第五種即可。因此判定分級判錯，後面整組設備都會配錯，這是本章命題的核心。\n三個門檻各自對應一種搶救困境。總樓地板面積 1,000 平方公尺以上，代表火場縱深大、人員深入困難、水線延長耗時。管制量 100 倍以上，代表火載量與危險物品總量龐大，即使面積不大也可能瞬間失控。設備高於地面 6 公尺以上，代表有高處作業與立體火災，地面射水難以到達受火面。三者是擇一即可的並列要件，不是累積要件，這一點在選項只給單一數據時特別重要。\n高閃火點物品的除外規定值得單獨理解。高閃火點物品指閃火點在攝氏 100 度以上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當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 100 度時，液面溫度低於閃火點，幾乎不會持續產生足以達到燃燒下限的蒸氣，起火與擴散風險大幅降低，因此立法者把它排除在倍數判準之外，避免用同一把尺去衡量本質風險不同的物質。要注意這個除外只針對倍數這一項，面積與設備高度兩項判準不受影響，考題常在此設陷阱。\n記憶上可用「一千平方、一百倍、六公尺」把三數字串成口訣，並記住儲存場所與處理場所另有各自的門檻組合(例如儲存場所會出現高度 6 公尺以上之一層建築物、以及軒高、儲槽容量等判準),不同場所型態的數值不可互相搬用。作答時第一步永遠是先看清題目問的是製造場所、儲存場所還是處理場所。",true,[28,32,36,40,44,48],{"webId":29,"stem":30,"number":31,"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06","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集會堂使用之舞臺在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時，應選擇下列何者？",6,{"webId":33,"stem":34,"number":35,"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08","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對瓦斯漏氣檢知器設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8,{"webId":37,"stem":38,"number":39,"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05","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種場所應設置連結送水管？",5,{"webId":41,"stem":42,"number":43,"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09","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滅火設備分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9,{"webId":45,"stem":46,"number":47,"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04","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幼兒園按用途分類係屬於何種場所？",4,{"webId":49,"stem":50,"number":51,"year":11,"session":12},"fire-106-1-fire-law-010","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公共危險物品之範圍及分類下列何者正確？",10,[53,57,61,65,69],{"webId":54,"year":55,"stem":56,"number":13},"fire-114-1-fire-law-007",114,"依消防設備人員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58,"year":59,"stem":60,"number":13},"fire-113-1-fire-law-007",113,"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所謂有效開口係指開口下端距樓地板面多少公分以內？",{"webId":62,"year":63,"stem":64,"number":13},"fire-112-1-fire-law-007",112,"下列何者並非內政部依消防法第 12 條之規定公告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非經內政部所登錄機構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者，不得銷售、陳列或設置使用？",{"webId":66,"year":67,"stem":68,"number":13},"fire-111-1-fire-law-007",111,"有關防火水幕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webId":70,"year":71,"stem":72,"number":13},"fire-110-1-fire-law-007",1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設置資格中規定，須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 10 人以上，均為專任，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 2 人。同時，針對執行檢修業務之必要設備及器具，有關其種類及數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785129970741]